近日,人社部在其官方网站上重新发布了一个意义重大的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年第8号文件)。这个文件已经发布了25年,这次在人社部官网上重新发布,也让我们对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认识。
我国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究竟是怎样的?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正常都是男性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其实我们正常理解的一些提前退休年龄也是法定的。比如说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男性为55周岁,女性为45周岁。另外,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
真正的提前退休,实际上主要指的是①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②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的纺织织布工种的挡车工。③在困难国有企业工作,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军转干部(这一条规定未在上述文件中规定,是中办发2003年29号文件规定)。
退职的规定。如果说我们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按照规定是可以享受退职待遇的。退职待遇主要是源自于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中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退职没有年龄限制。不过,目前各个地方执行的退职规定都是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
国家在《社会保险法》中,提出了一项替代退职待遇的制度,是病残津贴制度。目前广东省、四川省和宁夏自治区都已经建立了试点,十四五期间全国性的病残津贴制度将建立起来。目前来看,三个省份病残津贴分别是跟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比例挂钩,或者直接规定统一额度。
我国退休年龄的起源和演变过程。1951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今年已废止),当时对于工人、职员的退休还称之为“退职养老”。按照最早的规定,职员指的是非筋肉劳动者(比如说商店职员),工人指的是体力劳动者(比如纺织车间女工人),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劳动强度区别。或许未来国家会对于女工人50周岁退休规定,制定更详细的标准要求,要求证明是从事工人体力工作。1951年的规定,实际上工人、职员女性都是50岁退休的。
1957年,国务院关于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所有企业等用工形式的职工退休作出了统一规定。这里明确把女性职员的退休年龄确定为55周岁。
197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退休年龄并没有太大变化,但是人们的退休年龄管理由岗位管理变为身份管理。
在2001年前后,国家对于国企的劳动、人事、分配进行改革,再次将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 这时候退休年龄的认定主要是依据职工档案中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
也是在2001年,国家对于农民合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作出了明确规定。其实,由于当时已经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并没有提及退休这一概念,而是引用了领取基本养老金。他们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
以上就是我国的各种退休年龄规定及变化过程,希望大家能够了解。
所以根据有关情况来看,符合条件的话,确实可以45周岁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