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12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亮 通讯员 田睿)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了解到,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记得及时参保缴费,以确保正常享受社保权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可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APP或各类银行相关渠道完成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
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方面,实施阶段性缓缴的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在12月31日前缴清的,可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困难自愿暂缓缴费的,也应于12月31日前补缴。可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APP或各类银行相关渠道完成缴费,缴费基数在2023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负责人提示,市民可通过拨打12366、关注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湘税通”企业服务号等方式,快速获取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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