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行政区划体系中,区、县、县级市级别相同,都属于县级行政区,但为什么要叫不同的名字,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行政独立性不同
区是城市的组成部分,自身发展相对依赖于地级市,独立性弱。
县一般位于城市的周边地区,自身发展相对独立,通常由地级市或省级行政单位管辖,独立性强。
县级市一般是发展比较成熟的县,管理权限和社会经济水平较高,通常由省直辖、市代管。独立性更强。
即从行政独立性来看,县级市>县>区
第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化程度高,基础设施完善,居民以城镇人口为主。
县的发展水平一般比区弱,城市化程度低,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服务业为辅助,农村人口比例大。
县级市的发展水平一般介于区和县之间,有一定的城市化水平,非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经济结构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
即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区>县级市>县。
第三,管理自主权不同。
区的管理相对集中,与所在城市的发展紧密相关,发展重点和方向需与城市规划相协调,自主性较弱。
县有更多的自主性,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各项事务,注重自身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县级市享有更大的自主权,如城市建设配套费和规划规模等方面享有政策倾斜。
即从管理自主权来看,县级市>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