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民事赔偿有啥后果,民事判决赔偿有期限吗

首页 > 社会-法制 > 作者:YD1662022-11-22 16:06:32

  首先,我们要知道“坐牢”是指触犯我国刑事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欠钱不还是否要坐牢,则需要看具体拖欠的款项内容。一般情况下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纠纷,最终涉及的是民事赔偿责任,并不存在触犯刑事案件法律一说。

  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是存在判刑的可能:

  情况一:通过虚假诉讼做空资产涉嫌虚假诉讼罪

  比如,A欠了B的钱,A有钱却不想还,于是和C合谋制造虚假民事纠纷骗取法院判决,让法院将A的财产判给C。之后B去告A才发现,A的财产早就被判没了,已无力偿还。通过这种虚假诉讼骗取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行为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司法秩序,影响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必将付出沉痛的代价。这种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况二: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涉嫌拒执罪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有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偿还债务的,则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况三:暴力赖账涉嫌敲诈勒索罪

  例:韩某欠钱不想还,暴力逼迫债主将债务一笔勾销,并写下6万余元的借条。经江苏省高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五年。

  情况四:以非法方式获取欠条/借条涉嫌4种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2000)刑他字第9号批复》确认:“被告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夺回欠款凭证,并让债权人在被告人已写好的收条上签字,以消灭其债务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借据、欠条等借款凭证是否构成犯罪的意见》称,债务人以消灭债务为目的,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合法、有效的借据、欠条等借款凭证,并且该借款凭证是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惟一证明的,可以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论处。

  针对欠款不还的,我们应该怎么办?

  1、对方确实没钱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就是没钱,似乎我们也办法,毕竟对方已经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了。借贷方面的问题始终是民事纠纷,是没办法让对方坐牢,而且,坐不坐牢跟债务没什么关系,坐牢也不能抵债!唯一的办法就是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追债,追一辈子!

  2、对方有钱不还

  对方已经转移财产,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找律师或者自己去调查其个人财产或者转移财产的证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证明对方是有钱故意不还,这样就走到下面一步了!对方有钱,但是拒绝执行,拒绝还钱。可对其进行罚款,司法拘留!如果牵涉的数额较大,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样就可能判刑!同时,欠你的钱还在那,你还可以继续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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