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2020年7月2日以后没有经过审批就修建的房屋。
- 2020年7月2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自从通知颁布之日起,一切违法建房行为都将被拆除。
- 在老百姓看来,我原址重建应该没有什么法律障碍。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建、扩建以及翻建房屋,都要依法申请审批,经同意后才能开工,否则可能被拆除。
- 即打着设施农业的幌子而修建的、可能与农业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建筑。这在城乡结合部很多这样的房屋,它们或搞餐饮,或搞娱乐,或搞修车,不一而足,但都违背了政策和国家的规定,国家将予以严厉打击并给予依法拆除。
- 尤其是在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以及国家公园等限制和禁止开发的区域,如果没有审批手续而自主开发的住宅,这属于违法建筑,将被拆除而且要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 宅基地建房,不仅受《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面积、关于“一户一宅”等规定的约束,而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建筑层数、建筑密度以及建筑风貌等规定的约束。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筑法》的规定的住房,将会被依法拆除。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内,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国家禁止城镇居民都农村非法购买土地建房。如果有违规进行土地买卖而建造的房屋,将会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