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
延长、增设了哪些假期?假期工资谁来发?
新修改的《条例》延长了妇女产假,增设了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条例》不仅让宝妈宝爸有空照顾孩子,也给独生子女们留了时间照顾父母。如果是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就可以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休假期间,工资谁来发?《条例》规定,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孩子已经出生,怕赶不上这波福利?不用慌。《条例》实施后,产假尚未结束的,按照本决定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
普惠性托育服务 助力解决育儿后顾之忧
这一波福利可不止是假期。养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是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为减轻育儿压力,这次《条例》修改还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
为减轻家庭育儿压力,《条例》要求政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等资源。同时明确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
《条例》还为各地因地制宜留下了空间。《条例》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提供托育服务的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同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
《条例》还规定,公共设施、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及其所在的园区、商务楼宇等,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和用人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这些人受到贴心关注
本次修改充分考虑了特殊群体的需求。
为实现孕产妇权益保障全覆盖,《条例》规定,女方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保障也是重点之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同时,明确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照料、养老陪护、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提供帮助。
此外,上海也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生育假60天,夫妻各享带薪育儿假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后,重新公布。据此,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关于育儿假,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据悉,上海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上海将构建新型婚育文化,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新风尚。按照《条例》规定,上海将抓紧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完善“出生一件事”联办;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上海将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条例》明确规定:综合多种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上海的相关部门将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提供多种形式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条例》明确规定了对于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措施。上海对于“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施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等奖励扶助规定。特别是要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建立健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上海市卫健委方面当日表示,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于推动调控人口数量,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综合: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浙江新闻客户端
来源: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