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失业保险金业务是不是很麻烦?
找专人“代办”申领失业保险金会不会省心省事,听说不符合条件也可以办理?
生活中
因为存在这些疑问
一些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选择寻找所谓“专业人士”
代办失业保险金
代办失业保险金,存在多种风险!
风险1:上当受骗,个人财产受损
一些公司打着代办失业保险金的幌子实施诈骗行为,额外收取一笔“服务费”。
风险2:泄露信息,引发网络诈骗
代办失业保险金需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等信息,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个人信息进行网络诈骗。
风险3:影响征信,遭受联合惩戒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严重失信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等相关媒介上公示。相关部门可以依据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骗取失业保险金,后果很严重!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失业人员想要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该怎么办呢?
指南来啦!劳动者本人可以自行办理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本人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可能被拒,专人代办不符合条件也可以办理?
当然不是!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者本人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没有专人代办的待遇多?
不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期限是统一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与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挂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满2年的,可领取6个月;满3年的,可领取9个月;满4年的,可领取12个月;满5年不满9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9年的,可领取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可领取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麻烦吗?有额外收费吗?
不用担心,我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不仅灵活方便,而且不会收取任何“服务费”,线上、线下方式任你选。
1.网站方式:个人用户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依次点击登录——个人办事——失业保险金申领——开始申请——个人登录——我要办——失业保险——立即办理,即可办理。
2.窗口方式:本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已开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停保原因不明时提供),到市内各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
附件
区市县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电话
(信息来源:新闻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