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一、公司基本情况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如果营业执照有过变更,请提供以往各份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设立文件(如果经改制或*包括其相关批准文件)、协议,公司章程及历次章程修正案;
3.公司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简介;
4.公司合营合同、设立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公司适用);
5.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
6.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业务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
8.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9.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外商投资公司适用)。
10.开户许可证,贷款证(贷款卡);
11.设立时及历次增资的验资报告;
12. 公司各项评估报告;
13. 公司各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
14.企业征信报告、银行开户情况查询、房地产登记查询、工商登记查询。
二、公司目标、战略资料
1. 公司成立可行性报告;
2.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3. 公司识别和应对各项风险的相关文件和书面资料。
三、行业背景资料
1. 行业所处阶段、产品市场的需求、市场容量和竞争资料;
2. 经营的周期性或季节性说明;
3. 信用评估机构、投资银行、行业协会、专业网站等外部机构提出的报告;
4. 经营风险说明;
5. 行业资源类别及来源;
6. 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说明;
7. 行业和关键指标及统计数据;
8. 环保要求及国家有关法规;
9. 行业适用的其他法规;
10. 行业其他特殊惯例说明。
四、集团管理资料
1. 集团公司股权结构图;
2. 集团管理层对集团各业务发展指导和业绩评价资料;
3. 集团管理层对各组成部分的经营和财务成果监控情况;
4. 集团管理层对关联交易的监控情况;
5. 集团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对集团内的监督情况;
6. 集团管理层关于整个集团的行为守则。
五、组织结构相关资料
1.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资料、分支机构及外设办事处基本情况表;
2.各投资方简介,主要*名册和股权结构;
3. 公司*身份证明,如果系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系法人*,提供法人*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附最近年度年检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名单、职责分工,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名单;
5.所投资公司资料,包括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六、内部控制相关资料
1.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控制自我修订;
2.*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会议事规则;
3.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决策、对外担保决策、关联方交易决策的程序、规则及权限;
4.考核、激励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独立董事制度。
5.公司各类规章管理制度;
6.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履行情况;
7.公司的内部审计履行情况,包括离任审计、资产处置审计、清产核资等制度和履行情况;
8. 公司董事会对高管的考核规定,公司各层级预算管理和业绩报告;
9. 分析师、审计师等外部机构提出的报告。
七、员工情况资料
1.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员工总数(花名册)、待遇情况、合同期限;
2.员工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公司与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3.公司应当为员工购买、提取的社会统筹保险的种类、保险费金额或提取比例;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或提取保险费;
4.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5.如存在劳动合同纠纷,请提供劳动仲裁、诉讼的有关文件;
6.公司核心人员近三年流动情况;
7.各关联公司是否存在员工的混同情况,人员独立情况。
八、主要业务与技术资料
1.公司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业务介绍、产品或服务介绍、产品或服务价格目录;
2.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管理报告、生产经营报告;
2.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介绍,质量保证;
3.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成本构成;
4.主要产品的行业地位及销售情况,公司营销策略和目标;
5.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6.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主要客户清单及主要销售、采购合同、定价政策;
7.特殊行业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商标证书、专利证书、非专利技术、重要特许权利;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系统认证证书、生产安全认证证书。
9. 重大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更新计划
九、公司动产和不动产资料
1.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在建工程)清单,包括房屋(建筑物)面积、座落、所有权人、原值、已使用年限、累计折旧、净值、抵押状况;
2.房屋(建筑物)所有权证书;
3.如果公司存在租赁房屋(建筑物)和/或土地的情况,请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屋(建筑物)所有权证书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请说明上述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
4.各种车辆行驶证;
5.土地出让合同或转让协议;
6.重大拆迁补偿协议;
7.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项许可证;
十、关联方资料
1.关联方(包括公司关联方和个人关联方)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负责人;
2.关联方交易情况,各关联方购销、劳务等业务往来情况,往来款项累计拆用和余额情况,人员交叉任职情况等;
3. 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
十一、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资料
1.长期借款合同;
2.无形资产转让协议;
3.资产出让或出售协议;
4.资产置换协议;
5.对外投资或股权转让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章程、验资报告、最近三个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6.债务*协议;
7.融资租赁协议;
8.重要采购、销售合同;
9.重大设施、设备经营租赁协议;
10.托管协议;
11.委托理财协议;
12.大额资金使用协议;
十二、会议纪要及年度决策资料
1.最近三个年度历次*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经理会纪要;
2.最近三个年度经营计划;
3.国有资产管理经营部门或上级单位下达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
4. 公司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的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三年)、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办理公司合并、分立等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
5.有关经营管理监督部门及检查机构做出的重大检查事项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的资料。
十三、集团会计政策和合并资料
集团整体财务管理制度,例外事项说明;
集团会计核算制度,例外事项说明;
集团合并过程资料,包括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信息和合并抵销情况;
集团内会计政策执行一贯性,合并层面会计政策调整情况;
集团合并层面特殊调整事项;
集团合并层面公允价值调整整及摊销相关资料;
集团合并层面商誉减值测试资料;
集团合并层面控股*或少数*特殊安排考虑;
分部报告资料,包括分部划分原则、合并抵销情况。
十四、最近三个年度财务相关资料
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含相关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2.年度总账、明细账及日记账、科目余额表、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
3.全部银行账户最新一期末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4.往来账项明细表(包括单位名称、账龄分析、欠款原因、金额、坏账准备政策、欠款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以电子表格形式提供);
5.年末存货、固定资产盘点计划、经确认的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
6.应收票据明细表(包括欠款单位、交易合同、起止日期、利率等内容);应收票据备查登记簿;
7. 长期投资明细表,各被投资单位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固定资产明细表(包括名称、购置时间、折旧年限、原值、月折旧额、净值、规格型号、存放地点、现在使用状况,以电子表格形式提供);
9.年度转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竣工报告;
10.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明细表(包括原值、已摊销额、摊销年限)及产权证明;
11.长、短期借款明细表(包括借款单位、金额、起止日期、利率、借款形式、应计利息、已付利息等内容,以电子表格形式提供)、借款及抵押、质押、担保协议;
12.预提费用明细表(包括费用项目、预提金额、预提原因,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
13.年度成本计算单及制造费用汇总表;
14.年度外汇核销单;
15.关联方交易项目、金额、定价政策、款项支付情况、未支付款项原因。
十五、最近三个年度涉税事项相关资料
1.国地税核定的公司适用税种及税率;
2.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文件及税收减免批文;
3.公司享受的财政支持政策相关文件及实际执行情况;
4.各税种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鉴证报告;
5.税务检查通知及检查报告,如有税务年度或专项稽查,是否有结案报告;
6、最近三年因涉税事项被处罚情况
十六、对外担保资料
1.保证。公司为其他人(包括单位、自然人)对外提供保证的情况说明,包括保证的金额、债务人(被保证人)名称、债权人名称、债务人(被保证人)履行债务情况;保证合同、保证协议或其他保证文件。
2.抵押。公司以其财产为自身债务或其他人债务提供抵押的情况说明,包括抵押的财产、抵押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债务金额、抵押权行使的条件和期限; 抵押合同、抵押协议或其他抵押文件;在抵押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登记的全部文件。
3.质押。公司以动产或权利为自身债务或其他人债务提供质押的情况说明,包括质押的动产和权利、质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债务金额、质押权行使的条件和期限;质押合同、质押协议或其他质押文件;在质押登记主管机关办理质押登记的全部文件。
4.留置。公司为自身债务,其财产被第三方留置的情况说明,包括留置的动产、留置人名称、加工承揽合同、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情况,留置权行使的条件;财产被留置的证明。
十七、争议情况资料
1.诉讼情况说明,包括所有正在进行的诉讼和判决后未执行完毕的诉讼的当事人、争议金额、争议事由、判决结果、执行情况;请提供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件;
2.仲裁情况说明,包括所有正在进行的仲裁和仲裁后未执行完毕的仲裁的当事人、争议金额、争议事由、仲裁结果、执行情况;请提供仲裁申请书、裁决书等相关仲裁文件;
3.所受行政处罚说明,包括行使处罚权的机关、处罚理由、处罚结果、对处罚结果的执行情况;
4.可能导致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纠纷、争议的情况说明。
十八、期后事项
报告基准日至审计结束日期间公司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