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一看到过期商品,第一反应就是丢掉,尤其是已经那些发霉、发臭的。
但药品不同,即使过期了,外观上也看不出有什么明显变化。
一想到,当初是花了钱买的,有些药甚至一次都没吃过,就过保质期了。很多人都觉得,没啥大事,还能吃,最多就是药效不足。
真的是这样?药物过期了究竟能不能吃?事实并不简单。
什么是药品的保质期?
药品一般不说保质期,而是用有效期或失效期来表示。此外,一些进口药上还会用expiration date(EXP)表示。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证药物质量的期限。
在药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中都会注明药品的有效期。例如标明“有效期至 2020年12月”,则表示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都是有效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效期的前提是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比如一些常见的感冒药,每片铝箔独立包装,那有效期就是指在规定的温度等条件下,药品未拆封时的期限。
但有些人,特别是老人或者记忆力差的人,可能为了方便把一周内的药都先拆出来放到便携的药盒里,在这种情况下,药品的贮存条件就不是最佳存放条件,有效期也就只能作为参考了。
这是因为,药片或胶囊在铝箔中可以有效防止降解和氧化,拆开包装后,药物的疗效可能会随时间而下降,应尽快服用。比如,眼药水开封后,一般建议一过月内用完。
过期药品还能不能吃?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药品的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药厂或研究机构在研发过程中会对药物稳定性进行长期试验。将药品放置于规定的贮存条件下,然后在不同的时间点(如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将结果与0个月比较,如果药物的有效成分不低于95%,则有效期可确定为三年。
因此,该日期代表药品生产商能够确保的药物有效时间。
但是,过了这个日期,药物会立马变无效?还是药效会减弱?甚至和原来的效果一样?还是会有毒?
事实上没人知道。
因为,药品开发商并没有被要求检测有效期后的药物活性,且大部分药厂出于成本和销售量的考虑,也不会做这类实验。
尽管,曾有报道称美国的科学家对个别未开封的过期药物进行检测,发现其仍有一定的效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过期的药物就可以使用。
特别是以下几类药物:
(1)用于治疗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素,过了有效期后可能会降解;
(2)用于心绞痛(胸痛)的药物口服硝化甘油(NTG),一旦打开药瓶,可能会很快失去药效;
(3)注射类药物,如果能看见明显的浑浊或变色,应停止使用;
(4)生物类制品、疫苗或血液制品也可能会迅速降解;
(5)含有防腐剂的药物,如眼药水,过期后可能会使溶液中滋生细菌,带来安全隐患;
(6)用于治疗细菌感染的抗生素,过期可能会由于有效性减弱、抗菌效果不足而导致治疗失败。更严重的是,没有被清除的细菌,在生存压力下可能会进化出对这种抗生素的抵抗,药物对这种产生抵抗的细菌不再起作用,会导致抗生素耐药性的出现。
因此,过期的药物不建议使用,除非经过检测,否则没有办法知道药物是否安全。
如何正确保存药品?
具体的贮存条件在每个药品的说明书中都有详细的说明。一般来说,药品的保存条件需要考虑温度、湿度和光照。
保存的温度有以下几种:
(1)常温/室温储存,即10-30℃,一般默认室温不超过25℃;
(2)阴凉处存放,一般指温度不超过20℃;
(3)冷藏保存,是指2℃-8℃。这里要注意和冷冻区分开,冷冻是指-18℃--20℃。常见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如糖尿病患者用的胰岛素、青光眼患者用的滴眼剂以及一些生物制剂类药品。
除温度外,湿度也是药品储存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一般来说,存放药品的环境中空气湿度在45%-75%为宜。
如果空气湿度太大,有些药物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后会发生性状改变,甚至发霉、变质,特别是冲剂、颗粒剂及中药饮片等;湿度过小也不合适,如一些胶囊类药物可能会出现干裂的情况。
光照也会影响药效,应避免将药放在直接暴晒的地方。如果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说明需要避光保存的药物,更要格外注意。如缓解心绞痛的硝酸甘油片、及维生素类弥可保片等。
总的来说,对于家里经常用到的非处方药,多数口服固体药物在干燥、阴凉、避光的地方保持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