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有限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成立一个公司需要具备什么东西

首页 > 生活 > 作者:YD1662024-07-15 05:57:05

根据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有什么要求?

首先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首先要求*符合法定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出资设立。

2.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认缴的出资额。这里我们需要着重关注一下,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了认缴登记制度,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认缴的出资额由*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新公司法是“认缴制+5年缴足”这就要求所有的公司都要在5年内实缴注册资本。*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还需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者盖章。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还要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以及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公司住所。

接下来看一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首先是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也就是二至二百人,且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里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成为发起人。

2.发起人认购或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或1000万元(具体视情况而定),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这里新《公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同样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设立时应发行的股份。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3.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注册资本、已发行的股份数和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数,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五)发行类别股的,每一类别股的股份数及其权利和义务;(六)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七)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九)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十)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三)*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要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V法律师1506487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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