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负责监督和检查,督促太守的官职。
汉武帝给刺史规定了明确的监察职责
一。豪强恶霸侵占田地,以强凌弱;
二。二千石的郡守对抗中央,欺压百姓;
三。二千石的郡守贪赃违法,乱*无辜;
四。二千石的郡守任人唯亲,不举贤能;
五。二千石的郡守依仗权势,乱拉关系;
六。二千石的郡守勾结豪强,不奉政令。
三国时期太守之上的职位是刺史。
三国时期汉朝皇帝汉献帝无能只能任由董卓欺压,随后袁绍发起的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董卓只能迁都以保全自身的安全,随后汉献帝被曹操找到,并带往许昌,汉献帝随后封赏了曹操等一众手下,并命曹操子侄为长沙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