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四个月,大约又到了写一篇“看不懂”、“有毛用”的文章了,这也是第四篇。
今天,我们聊聊:
1、核保的必要性;
2、核保的目的;
3、核保的原则;
4、核保与基因。
文章的部分内容,还是来自《人寿与健康保险》第十三版。
一、核保的必要性
我们都知道:医保没有健康要求,有病没病都能买。
那同样是保险,为什么商业保险有着健康要求呢?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来看两组数据:
●数据1:根据卫健委数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6.8%,已经达到了“全民医保”的时代;
●数据2:从渗透率来看,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只有4.3%和430美元,人均人身险保单仅为0.8张,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之所以在数量上有如此大的悬殊,本质原因在于:
医保由政府主导,有一定的强制性;而商业保险,是自愿参与的。然而,数量的差距只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的是被保人群的差异。
人,都有着趋利避害的本质。
在强制的情况下,无论不健康的人,还是健康的人都需要参加。
但一旦换成自愿的商业保险,情形变了:
越是健康的人,越不想买保险;
越是不健康的人,越倾向于买保险。
这就叫逆选择。
逆选择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呢?
我们来举个例子:
保险公司决定向100个人签发保单,如果有人得病,就赔偿1万元。
预计这100个人中,每年有1个人得病,也就是说:每个人生病的概率是1%。保险公司至少向每人收取多少保费呢?
10000*1%=100元,很简单的数学题。
小明也得知了这个保险,想加入进来。但是呢,小明是个病秧子,每年都会得病。
保险公司也向小明收取100元保费,加上另外100个人的,一共收取了10100元。
结果,到了年底,保险公司发现要赔20000块钱,亏大发了!
保险公司自然不会做亏本生意,要涨价,涨多少呢?
20000/101=198元。
由于没有对小明核保,大家的保费直接翻倍了。
而商业保险是自愿的,可以参加,也可以退出。
一些人不愿意每年多花98元,去补贴小明这个病秧子,直接退保。
这导致剩余人的保费越来越高,然后越来越多的人退保了,直到健康的人全部退保,直到只剩下小明一个人,直到保险停售...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知道:
由于逆选择的存在,自愿的保险无法持续下去。
二、核保的目的
好了,现在吃了亏的保险公司决心一种新方法:核保。
核保是选择与分类的过程。
选择,是对被保人的风险的评估。
保险公司可以对小明进行评估,以问卷、调查等方式,得到小明生病的概率:100%。
分类,是将被保人分配到与其风险概率最接近的组别。
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
1)拒保,不让小明参加保险;
2)加费,向小明收取10000/年的保费。
通过核保,便实现了风险概率与保费的匹配:
●1%发病率的人,保费100元/年;
●100%发病率的人,保费10000元/年。
这被称为精算公平——被保人的承保条件及保费,与他发生风险的概率匹配。
这也是核保的目的所在。
在精算公平下,1%发病率的人无须补贴100%发病率的人,于是他们不再退保,保险计划得以了延续。
这样,作为盈利机构的保险公司才能赚钱。
反过头去看医保,比如新农合,向每个人收取的保费都是一样的:得过癌症的、身体健康的、老人、小孩...
每人都是280元。
从精算角度看,它并不公平,收取的保费并没有反映每种人真实的发病率,那些健康的人一直在补贴那些生病的人。
但这无所谓,因为医保是社会福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由富人向穷人,健康的人向不健康的人。
社会所追求的,是更广泛的公平。
而医保这样做,也不用担心有人因为这种交叉补贴而退保,原因有二:
1)医保有一定强制性;
2)医保很便宜,这种补贴对个人而言微不足道。
作为社会福利,更不用像保险公司一样担心盈利的问题,只需要每年收取的保费足以应对每年的赔款即可。
好了,现在我们也知道了:
核保的目的,在于达到精算意义上的公平。
现在我们来聊下个话题:核保的原则。
三、核保的原则
1、大的标准体群体
核保上,常常把被保人分为标准体和次标准体,次标准体指的是那些发病率高于常人的群体。
在大多数国家的保险市场上,90%以上的被保人都是以标准体承保的。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呢?难道意味着90%的人都是健康的吗?
并不是。
这是因为,我们对发病率和死亡率的研究并不够,保险公司为了维持赔付率的稳定,往往采取较为宽松的承保条件。
其次,过分严格的核保会损伤营业员的士气,增加营业成本,影响社会公共关系。
2、平衡次标体的规模
都知道,保险的定价遵循着大数原则,人数增多,实际情况和我们预估情况的偏差越小。
比如1000人,偏差在±5%的概率为18.2%,5000人,为39.0%,100万人,为99.99%。
而核保过程中,为了追求精算公平,往往要将被保人分为更精细的组别。
比如,我们可以按照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居住地、生活习惯如吸烟与不吸烟对人群进行分类。
越精细的分类,越符合精算公平的目的,也越容易在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取得保费上的优势。
但是呢,越精细的分类,对应的是每组更少的被保人。
在人数减少的情况下,大数概率不再可靠了!
这产生了矛盾,保险公司必须在这两者之间取得一个平衡,既要公平又要赔付率稳定。
这也是保险公司愿意开发承保2型糖尿病人的保险,而不愿开发承保1型糖尿病人保险的原因之一。(数据显示,中国约有1.14亿糖尿病人包括糖尿病前期,其中95%以上都是2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