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馆长要怼的,是因为各种拒赔事件而“臭名昭著”的重疾险。保险本应该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走到今天“人人喊打”的地步,各种“理由充分”的拒赔案件可谓是"功不可没”。
从现在开始,馆长就是一名重疾险理赔员了,我们最喜欢两类客户,一是健健康康长命百岁的;一是得了重病就迅速去世的。为什么呢?先问各位读者一个问题,如果你买重疾险,是否会考虑加钱增加“身故保障”呢?
所谓身故保障,就是不论被保险人何时去世,都会得到一次性赔付,许多保险代理人都会推荐包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产品,花一份钱,享两份保障呢,我生病了你得陪,我挂了你还得陪!是不是很赚呢?
其实啊,这是我们挖的一个陷阱,以保额为50万元的重疾险为例:如果您希望增加身故保障,那么每年至少需要多花3000元保费,而同样保额的寿险几百块钱就能搞定。同样是挂掉就赔,您不愿意买便宜的寿险,更愿意在我重疾险这里花数倍的价钱买个身故保障,我们巴不得您这么做呢,白给的绩效不要白不要!
所以,只要寿险可以通过死差、费差和利差赚钱,那么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只会赚得更多。这笔账并不难算,因此越来越多的投保人会选择不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同时购买一份定期寿险。因此这篇文章后续部分所提到的重疾险都是不含身故保障的,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去世,我们是不会赔付的。
如果被保险人是寿终正寝,那么之前缴纳的保费我们是白赚的,如果被保险人得了某种重病,但在没有达到约定的某种状态之前就挂了,对不起,我们一分钱不会赔的,比如:患者需要换肝,但必须要实施完换肝手术之后我们才能赔付,如果患者在等待器官配型的时候挂掉,或者因为无力支付巨额的手术费而挂掉,那么我们只能说声抱歉,钱呢,是肯定不会赔的。因为我们的很多产品都有多次赔付和豁免条款的,得了一次大病之后就不需要再继续缴纳保费了,所以患者得一次重病后就挂了,对我们来说是最划算的。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冰冷的事实:如果客户购买了重疾险,只要患上合同里约定的重病,我们都是不希望他们痊愈的,而是希望他们迅速挂掉。好了,在这个大前提之下,展示一下我们拒赔的手段吧:
在今年之前呢,拒赔都是很好操作的,因为这世上再完善的条例与规则都是有万万没想到的漏洞可钻,以2007年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和使用规范》冠状动脉搭桥术这一条款为例:
该条明文规定,必须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手术,才在理赔的范围。这个“开胸”是个考点,需要牢记的哦。如果患者选择痛苦程度更低、更加先进的微创支架植入的治疗方案,那么我们就可以有理有据地拒赔。
当然了,在过去几年中,一些不良人员钻条文的空子拒赔的案例太多以致引起了公愤,于是中国保险协会特地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和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新的规范不但新增了3种重大疾病,而且修正了许多之前我们可以大做文章的模糊条款,上述例子中,为我们拒赔案例做出杰出贡献的“开胸”二字就被优化掉了,同时新增了一些与时俱进的解释。但总体来说问题不大,因为拒赔,我们是专业的嘛!
拒赔第一招:挂羊头卖狗肉做一个随堂测试,只要得了合同中约定的重病就一定能得到赔付吗?请把答案写在评论区里。其实这是绝大多数人对于重疾险最普遍的误解了,认为只要确诊列表中的疾病就能百分之百拿到赔付,而各家重疾险产品也是抓住了人们的这个心理,通过增加覆盖的疾病种类来凸显自家产品的优势,你保50种疾病,我就保100种。这种虚假的描述往往会误导用户的决策。残酷的现实是,在28种重大疾病中,只有重度恶性肿瘤、多个肢体缺失、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严重Ⅲ度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这八种疾病是确诊即赔付的,其余的二十种重大疾病,我们都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找出合理的拒赔理由,没想到吧?
当然,让公众造成所有疾病都是确诊即赔这种误解的,首先要归功于我们保险代理人“出色”的话术。买过重疾险的朋友请回忆一下是代理人的那句话让你下定决心购买我们家的产品呢?是人还在钱没了的“恐怖故事”?是确诊即赔的“感人故事”?还是看起来性价比很高的多次赔付、豁免条款?反正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他们绝对没有对照着保险合同和你们一条一条详细地讲解每种疾病在何种情况下我们是可拒赔的,听完之后还敢买的绝对是真的猛士!
其次呢,要感谢我们的“公关团队”。在社会大众的眼中,重大疾病就约等于癌症(恶性肿瘤),而重度恶性肿瘤确实也是确诊即赔的。但咱不能白赔不是?每次成功赔付之后,我们公关团队就会在媒体大肆宣传,用醒目的标题强调:“某某某罹患某某癌,确诊后立即获得多少万元赔付”。不但用几十万元做到了几百万的宣传效果,更给社会大众留下了:重疾险=确诊即赔的心理暗示,一箭双雕美滋滋啊。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不论如何包装自家的重疾险产品,绝大多数疾病都不能确诊即赔付是一个永远无法绕过的底层问题,只要能在这个问题上扯皮甚至拒赔,其他所有华丽的产品包装都如同构建在流沙之上的高楼大厦,根本无法立足。即使是确诊即赔的那8种重疾,我们也还是有操作空间的,因为拒赔,我们是专业的嘛!
首先看重度恶性肿瘤我们对比一下新旧规范(左侧是07版,右侧是20版,下同):
可以看到对诊断结果的描述,07版规范需要经过“病理学检查”,而20版规范则需要“组织病理学检查”。可别小看多加的“组织”二字,因为病理学检查是包含组织病理学检查和细胞病理学检查的。细胞学检查因为无创无痛,多用于防癌普查的场景,一旦查出问题,大多数患者会选择进行组织学检查,也称“活检”,组织学检查虽然是癌症确诊的金标准,但它是有创检查,有一些患者是不愿意进行的。那么根据新规范,那些仅凭借细胞病理学确诊癌症的患者,我们是可以名正言顺进行拒赔的。最后,也不是所有癌症我们都会赔付的哦,规范中有明确不赔付的癌症种类,例如原位癌等。当然这些内容我们的保险代理人不会傻到向客户一一介绍的,只会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中,将来拒赔的时候再派上用场。
多个肢体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