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和急性心梗差不多,送医不及时的话很容易猝死,一句话总结,当场挂了,不赔,医院给力,痊愈了,不赔,没痊愈,达到赔付标准,但半年内挂了,照样不赔。想拿到赔付,既不能死,也不能舒服地活着,确诊后半年内,患者需要在以下三个任务中挑选一个完成才行
1、四肢至少废掉一条;
2、丧失语言功能或者丧失吞咽功能只能靠胃管维持生命;
3、生活不能自理。
不论达到哪一条,余生都将会很凄惨,只有惨到这个地步,才能拿到我们的赔付。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啊,这一条是我们最喜欢的。需要实施了手术我们才给赔付哦,目前我国器官来源只有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s)一条路,只能由亲属活体捐赠或者脑死亡患者捐赠,纪录片《人间世》讲的就是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需要器官的病人需要支付数十万的押金才有资格排队等待器官,无数人等不到器官而死去,更多人还在绝望地等待......
即使等到了珍贵的器官还要准备数十万的手术费用,一般的家庭几乎拿不出这笔钱,保险本应该是在人们最窘迫的时候的最后一道屏障,而我们却合理地利用人们的窘迫,让他们在救命的手术之前死去,因为死了,就不用赔钱了......
严重慢性肾衰竭20年版本移除了有关肾脏移植手术的规定,也就是说我们无法因为患者未做手术而拒赔了。但是不要紧,我们仍然还是有操作空间的,肾衰竭是难以治愈的,并且病程很长,我们仔细看一下两个版本规范的对比:
都规定了患者的病程必须达到某种状态我们才可以赔付。07版本中的“尿毒症期”是我国对肾功能衰竭的分期,20版本参考的是美国的分期规则。不过都是一个意思,就是肾衰竭患者必须发展到现代医学无能为力的那个阶段才行。患者从患上肾病到发展到尿毒症时间跨度从几年到十几年不等,并且在此期间会引发一系列的并发症,患者基本丧失劳动力,漫长的治疗和陪护阶段也会耗尽这个家庭的最后一点积蓄,甚至全家举债治病。保险本应该在这个时候雪中送炭,给患者送去生的希望,但,我们就是不赔,我们更希望患者撑不到最终的尿毒症阶段就去世,这样既不用赔钱,也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这又是一个以治疗方式险取代疾病险的经典案例,患者必须进行开颅手术或者放疗之后才能获得赔付。患者需要冒着在鬼门关走一遭的风险,忍受开颅手术的巨大痛苦,同时还必须保证手术成功才能拿到赔付,能完成这个S级副本全身而退,在我们这拿到钱的人少之又少。
严重慢性肝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