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监管关注的部分是什么呢?
监管关注的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合作销售存款的行为。
3个主要问题,其实总结的非常到位,合规管理不到位、风险管理部审慎、消费者保护不充分。
具体各位可以看下摘要。
其中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分,尤为让我关注。
监管特别强调了商业银行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当加强销售管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
这个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其实是很多银行、以及与银行合作的三方平台现在所欠缺的。很多用户在实际存款的过程中无法看到所有的产品,对产品的选择很多时候也是由银行、平台限制展示引导的。
有根据访问地址的、有根据手机号、身份证号定位区域的、有根据持仓分级展示的,何尝不是某种意义的“大数据”悲哀。
4.3、规范性条款势在必行
近日,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问题导向、有序规范、防控风险的思路,推动该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按照答记者问的表述,关于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已经起草了,对社会公布是时间问题。
可以预见,后续相应规范性文件的对外公布(可能通过征求意见稿形式)、正式实施。不过当时是2020年年底,距今差不多1年半了,还没出来(快点吧)
我们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来看,它是2020年4月22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4次委务会议通过的,在5月9日-6月9日是征求意见阶段,7月17日对外发布。但凡有进展,后续推进速度一定会很快!
相信个人存款业务的推进,也不会慢到哪里去,各位拭目以待吧。
五、案例分享关于存款安全的问题,我恰好整理过3个案件,分享给有兴趣的朋友。
看完这3个案例,相信你如何把握你账户资金安全,会有一个更清晰的概念。
案例1:存款“消失”,法院判决银行全额赔付
案例2:存款“消失”,法院判决银行赔付50%
案例3:存款“消失”,法院判决银行无责
3个非常典型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