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观点:福利为生活必须,而劳保费为工作必须。福利费支出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且在企业所得额前在工资总额的14%内据实扣除,而劳保费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且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全部据实扣除,只要是合理的支出,没有上限的问题。
一、有关增值税的处理
企业购买劳保用品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如果是购买的福利用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因很简单,劳保用品是为了生产所必需的对生产工人实
的一种防护措施,与生产经营息息相关,应计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或费用。而福利费品属于企业的集体福利或者职工个人消费,与生产经营没有关系,所以不允许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 单位为有关个人所得税
劳保用品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为了在劳动过程中让职工免遭或都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一种个人防护装备。 因此,工劳保用品是属于生产中的一种设备或用品,而不归属职工本身,领取劳保用品不需要缴纳个税。
职工福利,实质就是企业正常工资报酬之外的一种回馈。根据企业的性质不同,福利发放的方式也不一样,因此职工领取到可以分割到个体的福利用品或福利费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第一、有关扣除额度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费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福利费用,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二者的区别在于额度,劳动保护费全额扣除,而福利费则在限额内扣除。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不同特点:
1、劳保费:不准以货币形式发放,有一定的列支范围,并且一般情况下是发生在特定岗位,如生产车间工人,电力维修工作,从事物种工作的员工等,所指的防护装备,包括工作服、口罩,手套等,全部都是为了免遭或减轻职业事故伤害而必须具有的装备。
2、福利费:无论是货币发放还是实物发放都可行,其有一定列支范围的,一般是全员的、人人有份的,并且标准一致、其开支没有明确规定,但基本上都是围绕补贴职工生活而发生的。
第二、有关范围及形式
目前,实务中利利费的财税处理,包含一面三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为职工保健、生活、住房、交通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等等。
3、一个蔸底条款,其他如工福利包括丧葬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服务。
而有关劳保费的范围明显得小得多,仅仅为了保障职工免遭或减轻职工事故伤害而必须具有的装备才允许列入劳保费。
所在在财税处理上,企业需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中进行明细核算,而劳动费一般计入管理费用中,当然企业也可以员工从事具体工作的不同,分别计入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及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
必须指出的是,退休职工的费用及病假,生育假的探亲假的补助,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有范围,如果企业给了这些补贴在企业所得税前是不能扣除的,因为它不符合所得税的相关性原则,所以 员工的路费只能计入职工福利费中,其他的补助只能是工资的一部分。
在税务稽查中,对于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经常会有企业主观或客观上犯一些小错误,比如企业食堂,常用作招待,企业本应计放业务招待费,但企业往往不加区分计入了职工福利费。
四、实务中几个热点问题的解读
第一、企业为员工统一着装的费用处理
1、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在税前全额扣除,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人告的相关规定。
2、统一着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如税务机关认为其为一项福利费支出显然不得抵扣,但企业如能证明配为工装,要求员工每天穿,事实上已构成生产经营的一部分,则可以抵扣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企业冬天为员工发放品牌保暖内衣,人手一套。
保暖内衣人手一套被认定为福利费的可能性理由最充分,如果仅为室外工作人员则列支为劳动保护费从情理上没有问题。
第三、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用
1、如果发的货币,只能计入福利费。
2、如果发的是物资,则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计入劳动保护费,当然它得是发给从事生产一线,特殊岗位的员工才可以。
3、具有普惠性质的防暑降温用品最好计入职工福利费。
五、在企业实务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福利费具有普遍性,劳保更多的要求考虑特定的岗位和特定的范围。
第二、福利有货币形式,而劳保费没有,只能是物资形式的。
第三、劳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福利则不能抵扣,如果发放的福利是属于自产或都委托加工性质,还要进行视同销售处理。
第四、在实务中,应对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根据其性质进行合理的区分,没有必要人为的混淆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本课堂将持续讲企业实务中的财税管理事,感谢大家的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