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 杨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24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解读指出,中央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是针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进行规管和惩治,以保障香港长治久安,不会影响普通民众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和自由。
王磊表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23日参加港澳地区全国政协委员联组会讨论时的讲话表明,决定草案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明确香港民众受基本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不受影响,让民众对草案有客观认识,释除外界疑虑。
他进一步指出,维护国家安全也是保障个人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当香港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也会得到更好保障。
王磊还提到,韩正指出相关工作是“中央基于香港局势作出的慎重决策”,显示出中央的责任感与决心。当前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上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而在去年开始的修例风波中,一系列示威活动已显露出极端化倾向,突破法治底线,甚至出现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对国家安全造成实质性威胁。任何国家都有责任维护本国国家利益和主权,禁止分裂国家的活动。因而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执行机制是不得已而为之,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他同时强调,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区自行立法禁止7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一国两制”下的特殊安排,不影响中央完善有关立法和执法体系。中央与特区都有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应相互配合与协调,共同建立起完善的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