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某医院因剖宫产手术不及时,胎儿发生宫内窘迫最终导致胎儿终身残疾。胎儿的母亲由于没有在第一时间封存病历资料,后期诉讼过程中,她发现病历记录的很多重要时间节点与实际不符。
原来是医院为了隐瞒事实,对病历进行了大量修改。但母亲没有在出事后及时封存病历,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医院有过病历修改行为,最后就只能以现有的病历材料作为证据。
封存病历的必要性
当发生医疗损害后,患者或者家属要赶紧复印、封存病历,医院有可能会为了减轻责任而进行病历修改。封存病历可以最大限度的使病历资料得以固定,防止医院修改病历。
病历材料记录的这些内容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司法鉴定的时候通过病历材料可以判断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医院的过错参与度是多少。如果证明医院涂改、伪造了患者病历,甚至可以直接认定为医疗事故。
封存病历的步骤
1、患方可以随时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
2、通知医院医务处(科);
3、医务科调来病历,患方注意清点病历页数;
4、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患方可以复印领取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
主客观病历区别
病历分为主观性病历和客观性病历。客观性病历主要是对患者进行各项检查和治疗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能拿去进行医保报销,但证明力有限。
主观性病历则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方案的制定及调整过程,能体现出患者病情的发展变化。主观性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封存和启封”,患者要充分利用这一权利。
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怎么找医院谈判?
如何主张赔偿?
……
听一听北大法宝学堂的刘欢律师是如何解答这些在医疗纠纷领域常见的法律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