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相关制度(7).出入院制度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出入院制度
一、入院制度
(一)患者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本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危、重患者优先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
(二)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
(三)凡办理入院手续的患者应于当日入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院者,需科主任批示,同意后方可出院。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
(四)重危患者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患者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
(五)病区护士对入院患者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并于1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
二、出院制度
患者出院须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由医、护人员交代注意事项。
(二)患者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 后方可执行。
(三)出院前,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
(四)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 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中“自动出院声明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家属共同做工作。
(五)患者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患者意见。
(六)清理病床单位用物,患者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注销各种卡片,并整理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