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母之遗体行殆而死有余责翻译,母忧去职 毁瘠过礼翻译

首页 > 体育 > 作者:YD1662023-12-20 03:05:56

“某”,作者自称。古人书信在拟稿时往往不署名而代以“某”字。

“君实”,司马光的字。“游处”,此处为经常交往之意。

“术”,此处指治国之道。

想着昔日你对我的看重,今日的回信不能粗率了,故准备针对你信中内容详细地说明理由,也许会得到你的谅解。

“名实”,指名义与实际是否相符。

“侵官”,指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侵夺了原来官员的职权。“生事”,兴造事端,指变法而言。“征利”,取利,指推行均输法、青苗法等事而言。“拒谏”,拒不接受反对者的意见。

“有司”,百官都各有专门的职掌,故称官吏为有司。

“邪说”,谬论。“壬人”,巧言的小人。

人们习惯于因循苟安、得过且过,已经很久了,而士大夫大多又不忧国事,认为顺应众人就是为善。

“盘庚”,殷代的君主。盘庚即位,决计把国都从商迁到亳,臣民都怨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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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是王安石回击司马光对新法的责难的。司马光当时为谏议大夫,故称司马谏议。

宋朝一开始就采取兵将不相习和守内虚外的政策,因此辽、西夏乘机进犯,而宋王朝往往割让土地,献纳银绢以求和。这些加重了广大人民的负担。

宋王朝对上层官僚地主却采取优客的政策,允许他们自由兼并土地,大量的农民沦为佃户,生活极端痛苦,被迫纷纷起义。

吏治腐败,财政枯竭,国家陷入了惶惶不可终日的境地。

王安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极力主张推行新法。新法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几个方面,其目的在于富国强兵。而司马光则坚持守旧观点,骂王安石“违法异常,轻革朝典”。他们之间的斗争很激烈,曾多次书信往来,互相论难。

司马光在一封长达三千余字的信中说王安石“侵官”、“生事”、“征利”、“拒谏”。王安石针对这四点进行了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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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安石看来,变更法制,是受天子委托,且是为了兴利除弊,置官理财,是为了“抑兼并,振贫弱”,回击守旧派的攻难,是为了伸张正义,怎么可以称之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

针对司马光的责难,王安石一一驳来,言语虽短,理由却充分,以斩钉截铁你的口气,表明执意不回的态度。

司马光的信中还说:“介甫从政始期年,而士大夫在朝廷及自四方来者,莫不非议介甫,如出一口。”

王安石早已料到众人的反对,因为当时士大夫习于苟安,得过且过,所以对新法议论汹汹,但他决不为止动摇。他经过深思熟虑,确认非变法不能使宋王朝转危为安,用盘庚迁都的事例来表明自己态度的坚决。

这封信着墨不多,问题却说得透彻,把它和司马光写来的长信对比,更显出它的言简意赅。“劲悍廉厉无枝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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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二:《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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