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武术初始期的形成,不仅体现在活动样式上,同时还深刻地反映在当时的理论建树上,从而成为古代武术初始形态的有机文化组成。
这个时期的武术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01、一类是对技击方法的描述。
如《庄子》一书中所说的“且以巧斗力者,始乎阳,常卒乎阴,大至则多奇巧”,以及《荀子·议兵》中“手臂之捍头目而复胸腹也,诈而袭之与先惊而后击之,一也”。
02、一类是对武技之道的深刻阐释。
关于武技之道,《庄子·说剑》中的剑论和《吴越春秋》中那段越女“论手战之道”,可谓是中国古代武术理论中的经典之言。
《说剑》中“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在整个武术史上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明代俞大猷《剑经》中的“拍位”论和王宗岳《太极拳论》,都与此一脉相承。在越女的“论手战之道”中,进一步提出了诸如开与闭、内与外、形与神等一系列范畴,至今为传统武术理论的重要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时期的武术理论多采用中国古代哲学的词汇和理论观念。《庄子·人间世》中借用阴阳来喻指双方的“斗力”变化,而在越女所论的“手战之道”中,阴阳则为一种“道”的存在,并在此基础上推演出属于手战之道的若干范畴。
总之,大约从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武术逐步从军事技击中分化出来,并在其他多种文化影响下,呈现出具有自己特点的文化形态,但与后来成熟的武术形态相比,则表现出它的不完善性。因此,中国武术的进一步发展、充实与完善,有待于它日后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