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路篇》第二十三章的内容是孔子的名言,其原文是: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话虽然很简单,但是真正放到职场上,怎样的行为属于“和”,那些行为属于“同”呢?
“和”与“同”,朱熹的注释为“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意思就是所谓“和”者,就是待人接物真诚善意,心态平和,没有乖戾之心。“同”则有阿谀攀附的意思。接着朱熹还引用了尹焞的注释“君子尚义,故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君子崇尚道义的符合,所以会有所不同,小人则崇尚利益的追求,怎么可能和呢?这句话不太好理解。
钱穆先生在《论语新解》中对于“和”与“同”有举例说明,比较好理解,“‘和’如五味调和成食,五声调和成乐,声味不同,而能相调和。‘同’如以水济水,以火济火,所嗜好同,则必互争”。“和”就好比用酸、苦、甘、辛、咸五味调合才能做成美食,用宫、商、角、徵、羽五音才能谱写出动听的音乐。而“同”则好比以水补水,以火补火,嗜好样同,就难免会出现争斗。
本章的译文是,孔子说:“君子讲求和谐而不强求一致,小人只求一致,而不讲求协调。”
早于孔子的晏婴就曾说过:“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专一,谁能听之?” 意思就是如果用水来调和水,谁能吃下去?如果用琴瑟老弹一个音调,谁听得下去?和而不同的道理,就像这样。孔子将“和”与“同”的差别引入到人际关系之中,从而发现君子与小人的差别。
明朝张居正对于本章有这样的注释“公则为和,私则为同,此君子、小人之攸分,而世道污隆之所系。欲进退人才者,所宜慎辨于斯也”。君子与小人之所以有“和”与“同”方面的差别,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内心出发点的不同,君子能一心为公,小人则以追求私利为目标,政治的清明与否,就与主政者为公还是为私息息相关。对于人才的选拔,也应该从其待人接物的点点滴滴去细致观察和判断。
说了这么多,具体到职场怎样的行为是“和”,怎样的行为是“同”呢?简单说为了共同的目标共同努力,遇到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的看法,通过沟通、协调可以达成共识,对于别人出现的错误能第一时间指出并纠正,这就是“和”。不言而喻,“同”就是同流合污,对于他人出现的错误,即便自己很清楚,也会因为个人的利益选择同流合污,更有甚者,谄媚奉承、拍马溜须,无所不用其极,这就是“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