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修缮
明嘉靖四十至四十二年(公元1562-1563年)。桥之上辙迹深处,积三十年为一易石……重为修饰,以永其胜,以利驰驱,嘉靖四十二年。
此次修葺因桥面石经车辆长期碾轧,“辙迹”很深,凹凸不平,不便行车。于是新铺桥面石。
第四次修缮
明嘉靖癸亥年(公元1563年),主要修缮“南北码头及栏槛柱脚。”并仿照原来栏板、望柱上的龙兽图案雕刻,“复如旧制。”另外增加了一些新的“故事展象。”
第五次修缮
明嘉靖癸亥(公元1563年)开始。因停息桥下的船民生火煮食所致,修复桥石缝隙,加固了腰铁。
第六次修缮
明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秋天动工,冬天完成。修缮原因是在公元1563年“敝于逸火”修葺后,时隔34年,因桥面“两敝于积辙”,即由于多年车辆滚轧,致使桥面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