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事实给这名博主啪啪打脸了。
除此之外,辩论之后戏谑的声音登上舞台。
你能用上面的这种写法,来写吗?
一个也许还行,两个也许可以,三个四个恐怕你自己就得晕了。
另外,还有一种写法。
这种写法拿来写日常中的“X”有没有用我不知道,但拿来写函数方程式里面的未知数“χ”也许可以。
世界很大,人跟人之间的差异有时候远远超出你的想象,单单就“X”这件事而言,搞不好就真的有人,采用1-4的写法。
还记得小时候有件事,特别令我印象深刻。那时候我们的游戏是打弹珠。
通常的玩法是,将弹珠夹在食指和大拇指之间,然后将其用力弹射出去,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直到有一天遇到了个特别的人。
他是将弹珠先放在地上,然后居然用中指去弹。我原先以为,我不会输,但结果令人很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