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得分8.9分的《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小说中作者塑造的人物性格现实、典型,心理描写的逼真、传神以至于读者们心灵感应,批判人性与文化,手法上幽默,精神内涵深刻。
书中有一句:“婚姻是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成为流传至今的名句,据说作者在写围城的时候,每天只写五页,写完之后,晚上跟夫人杨绛一起修改才成稿,这本书断断续续写了好几年。
这是一本学人小说,他的语言体现了钱钟书作为学者的一面,故事不仅讲述男主方鸿渐的留学,回国经历,他的情感生活也是书中的一大亮点,感情中经历的四个女人,恰好是每个人一生中必须要遇到的恋人类型。
恋人都是有颜色的,加拿大学者John Lee(1976)认为爱情不能采单一向度来测量,在他收集了从古希腊时代到1970年代数百篇文献之后,整理出四千余种对爱情的描述,进而将爱大体分为六类,但其中这四类最典型:
情欲之爱(Eros)
激情之爱(Mania)
奉献之爱(Agape)
现实之爱(Pragma)
本文将从情感视角分析,围城中的四个女人,以及所对应的四类爱情。
圣经里说:有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擦肩的路人。
情欲之爱又称为浪漫爱,一见钟情式的爱情较容易发生在这种类型之中。情欲之爱者通常注重外表的吸引力,碰到与心中理想形象相符的人,会热烈的追求。
方鸿渐的第一个女人是鲍小姐,在回国的邮轮上遇见,对爱懵懂的方鸿渐,在遇上鲍小姐时,被她性感的穿着,大胆的引诱所迷惑,两个人“偷情”第二天立马回归导正常。初期恋爱的人,总是把爱恋想的很简单,以为,有好感就能长久,但是在下轮船的时候,见到鲍小姐马上投入到未婚夫的怀抱,他才明白了,原来自己是对方的过客。
据杨绛在书的文末写道:鲍小姐的由来是,根据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鱿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包小姐姓鲍。
人一生中会遇见这么一个人,她终究是过客,但是她的出现会教会我一些东西,或者是愉悦的心情,或者是人生美好的体验,就像旅途中的一场意外,互说再见后,依然对那个激情过往,念念不忘。
有人把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爱情称为昙花一现,两人都是京剧界有名的角色,但是因为梅兰芳原配妻子的阻挡,只能分道扬镳,爱过吗?爱过。
张爱玲说过,昙花一现的爱情最不值得拥有,但有人说:爱情里,最动人的时刻是烟火绽放的一瞬间,即使短暂,却也可以回味一生。
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如果不爱一个人,她的爱就是累赘。
因为对情人有强烈的依赖感与占有欲,所以短暂的分离会使他们焦虑,担心两人间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方鸿渐遇见的第二个女人是苏文纨,苏小姐放在现代,是女神级的人物,长得漂亮,博士学位,良好的家世,对方鸿渐也是喜欢的不得了,她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看上去两个人的条件很登对的,方鸿渐让苏小姐好掌控,毕竟站的越高的女人,越想掌控别人,而不是被人掌控。
杨绛解说书中人物: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把相貌美化了的同学改变而成的。
每个人不管多糟糕,一定会遇见喜欢自己的人,所谓的爱我的人,但是这类人,大多得不到当事人的喜欢,事后也不会留有多少遗憾,只是随着岁月的车轮,会渐渐的记得,原来有这么个人存在过。其他没有多少记忆。
缘分的东西强求不来,如果不爱,硬生生的强求,只能委屈了自己,也委屈了对方。就像当年爱恋一个人,独自上演一场独角戏,最后才知道,对方早已心有所属。
3,奉献之爱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说:人们常常会把爱与被爱混淆。“我爱你”时我是永不衰竭的源泉,“你爱我”时我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
当男人遇见自己喜欢的人,会为了对方改变自己,并且心甘情愿。即使爱情不在,他的骄傲在于,他曾爱过。
奉献之爱兼有情欲之爱与友谊之爱,具深情且坚定,以对方为中心,为求情人的快乐不断付出且常不要求回报。
方鸿渐遇见的第三个女人,也是钱钟书小说里最喜欢的人物唐晓芙,单纯可爱,纯粹,率真,是每个人男人心中的白月光,对于生活死板的男主来说,这个人是绝佳的配偶,不管多么大线条的男人,在遇见自己喜欢的女人时 ,一定会心甘情愿为她做她想做的事,他曾幻想:“只要她答应爱自己,随她什么时候结婚都可以,自己一定守节。”
正如张爱玲说的“遇见喜欢的人就会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不管男女,遇见自己喜欢的人就是会很妥协,卑微到只要对方接受自己,什么都乐意。
其实真正的爱,一定源于真正的了解,对一个人了解的深度,决定了你爱他的深度。
读者曾经发文,应该让男主和唐小姐在一起。正是由于作者对唐晓芙人物的偏爱,所以,才不能嫁给方鸿渐,要不结婚身陷围城的意义,阐发得更透彻了,但是深情的爱过,就已经很好,说白了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
有一种纯洁而美好的爱情是:我爱你,即使你不爱我。如果一个能专注地我爱你,而不计较你爱我的人,其心灵的力量无比强大。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见这种人,就像张爱玲对胡兰成的爱,即使知道他花心成性,既然在分手的时候寄给他钱,只因怕他深陷困窘,不计得失,多么伟大的爱情。
杨绛在书中总结,人到最后娶到的人,总不是意中人。
现实之爱,会站在现实的角度上,选择最符合其条件的情人。这些条件包括,家世、学历、能力、未来成就等等。
在交往的过程中不时地敦促情人努力向上,以增加他的价值。只要认为与对方交往是合算的交易,就会继续对这关系保持忠诚,并将之视为爱。
方鸿渐经历了爱她的和他爱的女人之后,最后娶了孙小姐,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也不丑,她的天地很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两个人谈不上喜欢,更多的只是合适。对于她来说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给了方鸿渐。
其实每个人最后娶的那个人,都不是最初爱的人,在经历了一些人一些事之后,发现,原来生活就是合适比爱更重要。
人在年轻的时,不管经历多少段感情,最后发现依旧要进入平淡的生活,这时候合适就显的尤为重要.
就像娱乐圈里,胡歌的前女友薛佳凝,两个人曾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最终归于平淡,薛佳凝还是嫁给别人,再提起她们,别人直说,可惜了,但对薛佳凝来说,平淡的日子,合适尤为重要。
结语:
《围城》是心里的围城,执手真爱,便无所谓出去与进来。
而人一生中遇见的四个恋人,有的教会我们成长,有的让我们学会珍惜,只是在时过境迁后,才能读懂曾经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