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传统医学与古代护理
中国的传统医学有着悠久的历史,一直保持着医、药、护不分的状况,护理寓于医药之中,所谓的“三分治七分养”强调的就是护理的重要性。
中医护理的基本特点:整体观、辩证施护
中医护理原则:扶正祛邪、标本缓急、同病异护,异病同护、未病先防,既病防变。
(二)中国近代护理
在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宗教和西方医学进入中国,中国的近代护理得到了发展。
1835年,英国传教士巴克尔在广州开设了第一所西医医院。1888年,美国约翰逊女士在福州成立了中国第一所护士学校。
1900年以后,中国各大城市建立了许多教会医院,还有一些城市设立了护士学校,逐渐形成了我国护理专业队伍。
1909年,中国护理学术团体“中华护士会”在江西牯岭成立;
1937年改为中华护士学会;1964年改为中华护理学会;1922年中华护士会加入国际护士会,成为国际护士会第十一个会员国。
1920年京协和医学院建立了协和高等护士专科学校,是中国第一所具有本科水平的护士学
校,学制4~5年。
1934年教育部成立医学教育委员会,下设专门的护理教育委员会,护理教育纳入国家正式教育体系。
1941年在延安成立了“中华护士学会延安分会”。*同志于1941年和1942年两次为护士题词:“护理工作有很大的政治重要性”尊重护士,爱护护士”。
(三)中国现代护理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医疗卫生事业得到迅速发展,护理工作步入一个新时期。改革开放政策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促进了护理事业的蓬勃发展。
1.护理教育
1950年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将中等专业教育作为培养护士的唯一途径,高等护理教育停止招生。
1952年后取消了高等护理教育,导致了护理教师、护理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青黄不接,严重阻碍了我国护理专业的发展。“文革”期间,全国几乎所有的护士学校被停办,护理教育处于停滞状态。直到1979年,被中断的护校才陆续恢复招生
1983年,天津医学院(现为天津医科大学)首先开设了五年制本科护理专业,学生毕业后获得学士学位。
1984年,原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召开全国高等护理专业教育座谈会,提出要建立多层次、多规格的护理教育体系,培养高层次护理人才,充实教学和管理位,提高护理工作质量。1985年以后,除本科教育外,全国有30多所医学院校相继开设了护理专业的大专教育。1987年北京市率先组织了护理大专的自学考试。
1992年,北京医科大学开始招收护理硕士研究生,逐渐在全国建立了百余个护理硕士学位授予点。2004年协和医科大学及第二军医大学分别被批准为护理学博士学位授子点,我国现在陆续有20多所院校开设了护理学博士教育项目。目前我国已形成中益增职、高职、本科、硕士和博士5个层次的护理教育体系。
1996年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正式成立。1997年,卫生部继续教育委员会了护理学组成立;1997年中华护理学会制定了护理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及学分授予办法,使护理继续教育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及标准化。
2.临床护理
自1950年以来,我国临床护理工作实行以疾病为中心的护理服务。护理人员的工作场所是医院,医护分工明确,护士是医生的助手,护理工作被动而局限。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内外护理学术交流的不断深入,加之医学模式的转变、护理理念的更新,护理人员积极探讨和实践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同时,器官移植、显微外科、重症监护、介入治疗等专科护理得到迅速发展。护理工作的范围延伸到社区和家庭,普及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家庭护理、社区护理,推动护理实践的创新发展。
3.护理管理
197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了护理人员技术职称分为护士技术管护细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五级,使护理专业具有完善的晋升考试制度。
1982年卫生部医政司成立护理处,负责全国的护理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和护理技术质判标准。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在政处下设专职护理干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护理管理,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均设立护理部,实行护理三级管理制,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由总护士长负责,实行护理二级管理制。
1993年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1995年6月全国举行了首次护士执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执业证书才可申请注册,护理管理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
2008年5月12日起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它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在护理工作管理方面的责任,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强化管理职责,规范护士执业行为,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护理科研
随着高等护理教育的发展,护理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护士撰写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也显著提升,推动了护理期刊杂志工作快速发展。一些高等护理教育机构或医院设立了护理研究中心,为开展护理研究提供场所和条件,所进行的研究课题以及研究的成果对指导临床护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1993年中华中华护理学会第21届理事会设立了护理科技进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标志着我国护理科研开始迈向科学发展的轨道
5.学术交流
1977年以来,中华护理学会和各地分会先后恢复学术活动,召开护理学术交流会举办各种不同类型的专题学习班、研讨会等。中华护理学会及各地护理学会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和各护理专科委员会。1954年创刊的《护理杂志》于1981年更名为《中华护理杂志》。
1980年以后,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国家的交流日益增多,出国交流、考察、进修不断增加。
1985年,卫生部护理中心在北京成立,取得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我国护理学科发展的支持。通过国际交流,我国护理界开阔了眼界,活跃了学术氛围,增进和发展了与世界各国护理界的友谊,促进了我国护理学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