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首《琵琶行》,读者真能感受其中美妙的音乐吗?是不是随便找一段音乐,或者找一个音乐基础很好的学生进行演奏来感受感受,就可以加深理解呢?是不是一定要与其他有音乐描写的诗歌比较比较,便足以凸显诗人所摹写的高超呢?……这些,在一定的教学情境中都是无妨的。但在这样做之前必须作一些澄清。这完全是基于下面复杂的情形。
还是回到案例。课堂从“仿写训练”开始似乎越走越偏。这里的问题是,简单比附、模仿的机理在哪里?很多教师在授课时,往往有这样的预设,似乎课堂上只要练习练习,即可使学生达到很高的理解程度,甚至与课文作者同一的高度。对此,我并不怀疑个别情形的存在。但是,在这里,课堂上能进行这样的音乐欣赏与仿写训练吗?换而言之,学生能够理解诸如《牧童短笛》《春江花月夜》或《二泉映月》这样曲调所深涵的意韵吗?如果答案是否定性的,是不是可以说,教师在为课堂的阅读与理解制造干扰与混乱呢?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致命性的问题是,教师与学生能够理解诗歌里的音乐性吗?或者怎样做,才可以说是理解了诗歌所涉及的音乐呢?
应当说,不同门类的艺术之间,其实差异很大。文学不可能有音乐诉诸听觉的直接性,而语文课堂上所做的也非常有限。语文教师的专业做派只是对语言进行玩味,在语言里深涵文本的无限的丰富性。最为直白的,语文教师就是语文教师,他几乎不可能同时还是音乐等艺术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