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火花的安全对策
(1)防电火花成为点火源的主要对策
①对所需点火能量较小的散发可燃性气体、易燃性液体蒸气、爆炸性粉尘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根据危险性等级采用具有相应防暴性能的电力机械和设备,以避免产生电火花。
②要根据使用环境选用相应的电气配线,并且要及时检测线路和设备的绝缘性能,防止因设备线路老化而产生火花。
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所有的金属外箱、框架、防护装置、机壳、导线管都要进行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应由计算确定。
(2)防雷电安全对策
①对直击雷采用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等,引导雷电进入大地,使建筑物、设备、物资及人员免遭雷击,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②对雷电感应,应采取将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与管道以及结构钢筋等予以接地的措施,以防放电火花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③对雷电侵入波应采用阀型避雷器、管型避雷器、保护间隙避雷器、进户线接地等保护装置,预防电气设备因雷电侵入波影响造成过电压,避免击毁设备,防止火灾爆炸事故,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3)防静电火花安全对策
①采用导电体接地消除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l000Ω,防静电接地可与防雷、防漏电接地相连并用。
②在爆炸危险场所,可向地面洒水或喷水蒸气等,通过增湿法防止电介质物料带静电。该场所相对湿度一般应大于65%。
③绝缘体(如塑料、橡胶)中加入抗静电剂,使其增加吸湿性或离子性而变成导电体,再通过接地消除静电。
④利用静电中和器产生与带电体静电荷极性相反的离子,中和消除带电体上的静电。
⑤爆炸危险场所中的设备和工具,应尽量选用导电材料制成。如将传动机械上的橡胶带用金属齿轮和链条代替等。
⑥控制气体、液体、粉尘物料在管道中的流速,防止高速摩擦产生静电。管道应尽量减少摩擦阻力。
⑦爆炸危险场所中,作业人员应穿导电纤维制成的防静电工作服及导电橡胶制成的导电工作鞋,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及不易导除静电的普通鞋。
(六)撞击与摩擦的危险性及其安全对策
1.撞击与摩擦的危险性和表现形式
某些物质相互撞击或摩擦会产生火花或火星,这种火花实质上是撞击或摩擦物体产生的高温发光的固体微粒,若温度足够高时就可能点燃周围的可燃物。(在撞击和摩擦过程中机械能转产成热能。)如果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星颗粒较大时,携带的能量较多(火星具有0.1mm-1.Omm的直径时,其所带的能量为1.76mJ~1760mJ),就有可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物质、可燃气体和蒸气以及可燃粉尘等物质。撞击和摩擦发生的火花通常能点燃沉积的可燃粉尘、棉花等松散的易燃物质,以及易燃的气体、蒸气、粉尘与空气的爆炸性混合物。
2.撞击与摩擦的安全对策
(1)在易燃易爆场所,不能使用铁质工具,而应使用铜制或木质工具。不准穿带钉鞋,地面应为不发火花地面等。
(2)在装卸搬运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等对撞机和摩擦敏感度较高的物品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拖拉、翻滚等,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3)对于车床切削应有冷却措施。对机械传动轴与轴套,应定期加润滑油,以防摩擦发热引燃轴套附近散落的可燃粉尘等。
(七)光线照射与聚焦的火灾危险性及其安全对策
1.光线照射与聚焦的危险性和表现形式
光线照射与聚焦成为点火源主要是指太阳热辐射线(太阳光线)对可燃物的照射(暴晒)点火和凸透镜、凹面镜等类似物体使太阳光线聚焦点火。引起聚焦的物体大多为类似凸透镜和凹面镜的物体。如盛水的球形玻璃鱼缸及植物栽培瓶、四氯化碳灭火弹(球状玻璃瓶)、塑料大棚积雨水形成的类似凸透镜、不锈钢圆底锅(球面一部分)及道路反射镜的不锈钢球面镶板等。另外,太阳光线和其他一些光源的光线还会引发某些物质自由基的连锁反应,如氢气与氯气、乙炔与氯气等爆炸性混合气体在日光或其他强光(如镁条燃烧发出的光)的照射会发生爆炸。
2.光线照射与聚焦的安全对策
(1)易燃易爆物品应严禁露天堆放,避免日光暴晒。
(2)对某些易燃易爆容器采取洒水降温和加设防晒棚措施,以防容器受热膨胀破裂,导致火灾爆炸。
(3)对可燃物品仓库和堆场,应注意日光聚焦点火现象,采取遮挡通风和冷却降温等方法实施保护。
(4)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玻璃应涂白色或用毛玻璃。
(八)绝热压缩的点燃及其控制对策
1.绝热压缩的危险性和表现形式
绝热压缩点燃是指气体在急剧快速压缩时,气体温度会骤然升高,当温度超过可燃物自燃点时,发生的点燃现象。换句话说,绝热压缩是在与周围不进行热交换的状态下压缩气体时,压缩过程所耗功全部转变成热能,这种热能蓄积于气体内使其温度上升,会构成点火源。气体绝热压缩时的温度升高值可通过理论计算和实验求得。据计算,体积为10L,压力为1atm,温度为20℃的空气,经绝热压缩使体积压缩成l升,这时的压力可达21.1atm,温度会升高到463%。如果压缩的程度再大(压缩后的体积再小一些),则温度上升会更高。
绝热压缩点燃可燃物的原理一般应用于柴油发动机的点火启动,在柴油发电机中,若气体初始的体积与气体压缩后的体积的压缩比为l3~14(V1/V2=13~14),压缩行程终点的压缩压力可达3.4MPa~3.626MPa;能使气缸内温度升高达500℃左右(远远高于柴油的自燃点),所以能用压缩的方法点燃喷射在汽缸内的柴油雾滴。
对于空气压缩机来说,若气体初始的体积与气体压缩后的体积的压缩比大于10(V1/V2﹥10),气缸内的空气温度会达到462℃以上。若此时空气中有乙炔等可燃气体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乙炔自燃点约为335℃)就会导致乙炔爆炸,在爆炸压力超过设备的耐压极限时,就会发生压缩机的爆炸事故,尤其是在气缸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时,更容易发生因绝热压缩而引发的事故。
液态爆炸性物质(如硝化甘油、硝酸甲酯、硝基甲烷等)和熔融态的炸药(如梯恩梯、苦味酸、特屈儿等)以及某些氧化剂与可燃物的混合物(如过氧化氢与甲醇的混合物)含有气泡时,在输送流动过程中会因绝热压缩升温而引发爆炸。
在高压气体管路上的阀门间存有低压气体时,当快速开启靠近高压气源一端的阀门时,阀门间管路中的气体会受到高压气体的压缩。由于时间很短,可近似看作绝热压缩,如果阀门之间管路中的气体或高压气体是可燃的,就有可能受热而发生着火或爆炸事故。在这种情况下,阀门中耐热性差的密封材料会发生热分解,导致阀门漏气,引起火灾。
2.绝热压缩点火源的控制对策
在生产加工和储运工程中,防止绝热压缩成为点火源的根本方法是尽量避免或控制可能出现绝热压缩的操作。例如在启闭压缩机的排水阀、放出塔槽中的排出物以及抽出成品时开关动作要缓慢;限制气流在管道中的流速以防止绝热压缩造成异常升温。在处理液态爆炸性物质及熔融态炸药等物质时,应排除物料中夹杂的各类气泡,以防出现绝热压缩现象。
(九)化学反应放热的点燃及其控制对策
1.化学反应放热点燃的危险性和表现形式
化学反应放热点燃是指能够使参加反应的可燃物质与反应后的产物温度升高,当超过可燃物自燃点时,使其发生自燃的现象。自然发热成为点火源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为可燃物自身发热自燃:可燃物在一定条件下,自动发生放热的化学或生化反应,蓄积的热量使可燃物温度达到自燃点温度时,就会发生燃烧。这类物质有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与可燃物的混合物等。这类点火现象举例如下:
(1)黄磷在空气中与氧气反应生成五氧化二磷、并放出热量,导致自燃,其反应式为:
4P 502=2P205, 3098.23kJ(这类点火现象属于自燃物品放热点燃)
(2)金属钠与水反应生成氢氧化钠与氢气、并放出热量,导致氢气和钠自燃。其反应式为:
2Na 2H20=2NaOH H2 371.79kJ(这类点火现象属于遇湿易燃物品放热点燃)
(3)过氧化钠与甲醇反应生成氧化钠、二氧化碳及水,反应放出热量,而导致自燃。其反应式为:
CH3OH 3Na202=3Na20 C02 2H20(这类点火现象属于氧化剂与可燃物品混合物放热点燃)
第二种形式为受热自燃:反应过程中的反应物和产物都不是可燃物,反应放出的热量不能造成反应体系自身发生自燃,但可点燃与反应体系接触的其他可燃物。如生石灰与水反应放热点燃与之接触的木板、草袋等可燃物。生石灰与水发生的放热反应为:
CaO H20=Ca(OH)2 64.9kJ
反应放热能使氢氧化钙的温度升高到792.3℃(56kg氧化钙与18kg水反应),这一温度超过了木材等可燃物的白燃点,因此能引起燃烧造成火灾。能发生此类化学反应放热点火现象的物质还有许多。如五氧化二磷、过氧化钠、过氧化钾、五氯化磷、氯磺酸、三氯化铝、三氧化二铝、二氯化锌、三溴化磷、浓硫酸、浓硝酸、氢氟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遇水都会发生放热反应导致周围可燃物着火。
2.化学反应放热点火源的控制对策
(1)对于自身发热自燃的物质,在生产加工与储运过程中应避免造成化学反应的条件,如自燃物品隔绝空气储存;遇湿易燃物品隔绝水储存及防雨雪、防潮等;氧化剂隔绝可燃物储存;混合接触有自燃危险的两类物品分类分库和隔离储存等。
(2)对于受热能引起自燃的物质,在生产加工与储运过程中应避免使用可燃包装材料,储运中应加强通风散热,以防化学反应放热点火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以上简要介绍的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七大类点火源,没有包括原子能、微波(一种电磁波)能、冲击波能等能量来源,但这些能量都可归入七大类点火能量中。例如原子能可看做是化学能转变成热能,可归入化学反应放热点火源;微波可看作是电能转变为热能,可归入电火花点火源;冲击波可以看做是绝热压缩作用由机械能转变成热能,可归入绝热压缩点火源。系统中的点火能量因素是系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控制和消除点火源也就成为防止一个系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最重要手段。在实际防火工作中,应针对产生点火源的条件和点火源释放能量的特点,采取控制和消除点火源的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以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典型场所火源管理的防火巡查要点
在民用建筑中,火源安全管理的防火巡查主要集中在违章动火,违章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乱拉临时线路,违章吸烟,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下面针对典型场所的火源管理巡查要点和处置方法分别列表介绍。
(一)总配电室(配电室、计算机房、电话总机室)的防火巡查要点和处置方法(见表1-5)
单位的总配电室或配电室是所有房间、处所、用电设备的总电源。其安全与否,事关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以及生活秩序,历来是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该类场所要求24小时值班,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表1-5总配电室(配电室、计算机房、电话总机室)的防火巡查要点和处置方法
(二)库房的防火巡查要点和处置方法(见表l-6)
库房管理要严格遵守《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在火源管理方面,要注意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要严防遗留火种,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