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状元陈䢿没有想到,自己的金榜题名日,竟然就是自己的人头落地时。
这是大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三月,这一年的科举殿试结果公布后,北方学子立马炸开了锅:
原来,这次科举考试录取的52人中:状元陈䢿,是福建闽县人;榜眼尹昌隆,是江西泰和人;探花刘仕谔,是浙江山阴人——剩下的49名进士,也全部是南方人。
对此,北方士子们非常愤怒,他们联名上疏,认为这一定是85岁的主考官、湖南茶陵人刘三吾作弊偏袒南方人,才导致北方士子们全部落榜。
事情传到了70岁的老皇帝朱元璋耳朵里,尽管历年以来,每次新科进士,占绝对大头的都是南方人,但像今年一样全部是南方人中榜、北方人全部落榜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出现,同样心中疑惑的朱元璋于是下令,让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甲戌科状元、侍读学士张信等十一人组成联合调查组,每人“各阅十卷”重新审阅试卷。
但张信等十一人审来审去,都认为该次殿试的北方士子的试卷“文理不佳,甚至有犯禁忌之语”,无论各方面,确实明显不如南方士子的答卷优秀。
于是,张信等人联合向老皇帝启奏说,新科进士的录取名单并不不妥,录取的确实都是才学优秀之士,并且评卷时采取糊名制、誊抄制,公布前根本不知道谁是南方人、谁是北方人,而且从试卷来看,刘三吾主持录取的52人的试卷,确实明显“文理更佳”。
为了方便对比优劣,张信等人还特地抽取了北方考生的卷子进呈朱元璋,请老皇帝定夺最终结果。没想到北方考生又大肆鼓噪说,这一定是刘三吾授意张信等人,故意将北方考生中的“陋卷”进呈给老皇帝,以此来掩盖他们偏袒南方考生的罪责。
调查结果公布,北方考生还是不满意,作为帝国最高规格的人才选拔考试,如今竟然破天荒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而两批考官都认为结果没有问题,于是,龙颜大怒的朱元璋下令,直接将新科状元陈䢿、主持复查试卷的老状元张信,以及主考官白信蹈等人全部斩首弃市,而85岁的主考官刘三吾考虑年纪已大,改而被充军戍边。
两任状元无辜惨死,但朱元璋认为这并不足以安抚北方考生人心,在*死一大批南方士子后,明朝洪武三十年(1397年)五月,朱元璋又宣布重新进行会试(殿试前的选拔考试),这一次朱元璋亲自一一阅卷,并将全部61个录取名额,都分给了北方考生;同年六月,朱元璋又亲自主持殿试,专门录取了山东人韩克忠为状元,以笼络北方士子。
至此,历时三个月的科举大案表面上落下帷幕,后来,记录者将当年第一次全部52名录取进士皆为南方考生的春榜,称为南榜;第二次61名录取进士全部是北方考生的,则称为北榜,史称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中,两位状元无辜惨死
1前后两任状元陈䢿、张信,仅仅因为才学出众、秉持公正,就无辜枉死南京城下,对此,朱元璋心中并非不知晓个中蹊跷,如果说洪武三十年(1397年)三月的南榜录取结果有问题,那么最该处死的,显然应该是主考官刘三吾。
但刘三吾并没有死。
朱元璋刻意放过了85岁的主考官刘三吾,并非因为他年纪大,而是朱元璋心中明白,能被他选为主考官的刘三吾,多年来一直是朝野公认的品行端正、德高望重之士,因此出现南榜录取结果全部是南方考生,朱元璋明白,肯定并非是刘三吾故意所为。
但作为最后意外扭转的胜利者,当年的北方考生们则一致认为,当年三月的南榜,一定是刘三吾搞的鬼,肯定是老头子作弊、偏袒南方人,最终幸亏是老皇帝朱元璋亲自出马,才矫正了这场惊天的“科场舞弊案”。
两任状元同时被*,但时人对刘三吾的评价依然很高,在当时人看来,“三吾为人慷慨,不设城府,自号坦坦翁。至临大节,屹乎不可夺。”
这是一位在当时人看来,“三军不可夺志”的品行高尚之士,想当初,刘三吾的女婿、户部尚书赵勉贪污犯法,但刘三吾并未徇私舞弊、利用自己为朱元璋高度信任而替女婿求情,反而主动请求将女婿下狱论法,并且刘三吾还上书自责“素失教诲”,请求引咎辞职、“以励廉耻”。
据《震泽纪闻》记载,朱元璋时期有一名御史名叫王朴,作为陕西人的王朴刚直不阿,多次与朱元璋直面相争,最终被朱元璋下令斩首处死,临刑前,王朴在路过史馆时大声呼叫说:“学士刘三吾听之,某月日皇帝*无罪御史王朴。”由此可见,在当时朝野正直大臣们的心目中,刘三吾都是值得信赖的人物,其品行、才学,都是朱元璋时期的出类拔萃之人。
另外从刘三吾的角度和立场来说,他作为主考官,虽然也是南方人,但与新科状元陈䢿等人既不同省、又不同县,根本素不相识,当时已经年届85岁高龄的他,经历了朱元璋时期动辄*戮几万人的腥风血雨,不会不明白朱元璋的作风,因此他根本不可能、也犯不着为了偏袒南方考生,而将自己置于生死悬崖、甚至连坐族诛的危险境地。
2主考官既然不太可能偏袒南方学子,张信等十一人的联合调查组也认为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南榜录取结果没有问题,那么,朱元璋为何还要大开*戒,拿两位状元开刀?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南京)即皇帝位,建立明朝。明朝建立初期,朱元璋曾经在洪武三年(1370年),直接将72名举人直接录取为进士;但此后明朝的科举制一度停摆,恢复隋唐以前的荐举制,由于荐举制容易滋生徇私舞弊等问题,到了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又下令恢复科举制,并且“三年一试,著为定例”。
科举制发展至明代后,已经普遍实施了试卷糊名制、考卷誊抄制,以防止主考官认名字、认笔迹徇私舞弊,科举制度空前严格。
在考试级别上,明代科举考试分为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等多个层级,经过童试等地方选拔的,称为“秀才”;通过乡试等省级选拔的,称为“举人”;举人们到京城参加由礼部主持的会试,会试中式者,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
在明代,殿试不黜落考生,只是对考生重新排定名次,选中者统称为“进士”,其中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称为榜眼,第三名称为探花。
从隋唐开始兴起的科举考试,让无数学子为之癫狂,在唐朝安史之乱以前,科举考试的霸主,基本都是北方人。
以唐朝状元为例,在安史之乱(755年)爆发前,详细知道籍贯的8位状元,有7个都是北方人。
但是安史之乱(755-763年)以后,北方逐渐衰落,中国的经济文化中心逐渐从黄河流域,迁徙到江淮流域,大约从唐武宗会昌年间(843年前后)开始,来自南方的状元人数逐渐增多,从公元843年至 907年唐朝灭亡,64年间,秦岭、淮河以南的南方地区,相继出现了11位状元,约占这一时期状元人数的 31.4%。
唐朝灭亡以后,历史进入五代十国时期,北方持续战乱动荡,在大量人口南迁和经济中心南移的背景下,北方支持读书人的经济和文化基础都受到了严重摧残,经历中唐、晚唐和五代十国历时两百多年的动荡后,北方在文化上逐渐式微,而政治相对清平的南方,其经济文化开始全面崛起。
公元960年宋朝建立后,尽管北宋未能收复今天北京一带的燕云十六州,但其领土仍然基本涵盖了今天的南北方区域,从宋仁宗朝时期(1022-1063年)开始,在科举考试中,南方考生的全面崛起,已经势不可挡。
据史料记载,在宋仁宗朝代以前的北宋,明确籍贯的27名状元中,南方人仅为6人,占比21.4%;然而宋仁宗时期开始的30名北宋状元中,南方人却高达21人,占比高涨到了70%。
而从进士数量来看,在现在可以考据的北宋进士9630人中,其中南方诸路(省)为9164人,占比高达95.2%;北方诸路(省)仅为466人,占比仅为可怜的4.8%。
另外在后世扬名的唐宋八大家(唐代韩愈、柳宗元;宋代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欧阳修)中,除了韩愈(今河南洛阳人)、柳宗元(今山西运城人)两位唐朝名家是北方人外,宋代的六位“唐宋八大家”全部是南方人:其中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个人,是今天的四川眉山人;王安石是江西抚州人,曾巩是江西南丰人,欧阳修是江西吉安人。
可以说,唐宋八大家的籍贯所在地,和北宋进士的南北方籍贯对比,也反映出从北宋开始,秦岭淮河以南的南方考生,就已经在科举考试中,开始碾压北方。
3作为自安史之乱以后,北方持续动荡、南方持续发展的结果,这种南北方经济文化发展的全面失衡,反映出来的结果,就是从北宋时期开始,南北方在科举考试进士录取人数上,越来越严重的失衡,但这种状况,在元朝时期,一度因为制度安排有所均衡。
1127年北宋被女真人灭亡后,偏居南方的南宋更加着力发展经济,进一步为南方的经济文化夯实了根基;1279年崖山之战南宋彻底灭亡后,历史全面进入了元朝时间(1271-1368年)。
蒙古人全面入主中原后,忽必烈对推尊孔子、提倡理学很是积极,在元朝一度恢复的科举考试中,蒙古人规定,会试考生为三百人,其中蒙古人75人、色目人75人、汉人75人、南人(原来南宋治下的汉人)75人;在录取比例上,蒙古人也平均分配,规定最终录取的100名进士中,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比例各为25人。
而在朱元璋看来,元朝统治尽管只有97年时间,但蒙古人统治在北方士子中,仍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迹。
1368年明朝建立后,同年大将徐达北伐中原攻陷大都(北京),尽管元顺帝逃亡漠北,但当时北元在漠北、辽东、西北和云南等地仍然保留有强大军队,其中占据宁夏、甘肃一带的扩 廓帖木儿,“骑兵十万,步卒倍之”,经常进犯兰州;在辽东,北元太尉纳哈出则拥兵二十万,屯于辽河流域的金山。
史*载,在1368年明朝建立后,当时北元“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也,归附之部落,不下数千里也,资装恺仗,尚赖而用也,驼马牛羊,尚全而有也。”
当时,尽管北元被赶出了中原大地,但依托在各地遗留的强大军队,仅仅朱元璋执政时期,元朝残余势力就对明朝北边展开了十次大规模侵扰进攻,为了反击,朱元璋则在1368年后,先后组织了17次大规模反击,最终在明朝建立二十一年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明朝大将蓝玉率领15万大军,最终在捕鱼儿海(贝尔湖)之役中,彻底击败了北元最后的主力军,此后北元国力彻底衰颓,不再使用大元国号。
面对明朝建立后,北方边境这种复杂的政治战争局势,性情多疑、手段残酷的朱元璋非常敏感,当时,明朝在1368年建立后,明朝境内尤其是北方地区,仍然有不少读书人死忠于元朝,并以元朝遗臣、遗老自居,或“身在江南,心思塞北”,或“诈死佯狂,求解职事”,总之就是不愿意臣服明朝,“以不忘故国(元朝)也”。
因此,如何笼络北方读书人的人心,是明朝初期的政治大事。
在朱元璋看来,他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恢复三年一考的科举制,就是不仅仅要完成在政治上的光复,而且还要实现文化上的光复,所以科举制对于笼络北方的士子和人心,无疑是重中之重。
▲朱元璋(1328-1398年,1368-1398年在位)
面对明朝建立初期,和北元势力仍然处于拉锯交战的复杂局面,如何确保内部尤其是北方的人心安定,如何拉拢北方读书人的人心,可以说,在明朝初期,是一等一的政治大事。
所以,偏偏就在这种复杂的政治军事文化背景下,发生了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南榜事件,以致北方士子集体上疏抗议,并到处鼓噪考试选拔不公,如果在从前或以后的朝代,这或许可以理解,但是,这是在与北元激烈对抗的明朝初期,无论是政治、军事还是文化,在各个层面上,明朝都不能输,也输不起。
所以,作为开国皇帝,朱元璋,内心深处对秉持考试公平、却不讲究政治正确的考官刘三吾,以及主持复查的老状元张信等人,内心无比恼火。
当时,朱元璋考虑到“北方人士服属于元较久,虑遗民犹有故元之思,颇欲以假科举名以笼络之”,但是,单纯从考试公平原则出发的刘三吾、张信等人,却没有看透朱元璋怀柔北人的“宏图远略”,于是,在南榜事件之后,手段毒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最终决定以简单、粗暴、极端的方式,来解决由于南榜事件引发的北方考生*动不满问题。
在读书人刘三吾和张信看来,这是一场纯粹的考试公平问题;而在开国皇帝朱元璋看来,这则是一个有关帝国开邦、对抗北元、镇抚人心、安定北方的政治远略问题。
思想单纯的读书人,没有领略开国皇帝的宏图远略,如果碰到一位像刘秀一样的开明皇帝,或许只是挨一顿训、降职或贬官了事,但碰到一位像朱元璋一样出身草莽、手段毒辣的开国皇帝,这注定又将是一场腥风血雨。
对于在胡惟庸案、李善长案、蓝玉案,以及郭桓案、空印案等案件中,动辄诛*几万人、前后残*二十万人的朱元璋来说,即使是在建立大明帝国后,他虐*、残*、无理株连酷*的爱好,随着年龄的增长,始终不曾根除,因此,对于朱元璋来说,在南北榜案中,*掉两位状元和几个主考官,平息下北方考生的怒气,实在是太轻松了。
对于一位将动辄*人,作为政治权术的帝王来说,这实在不值一提。
不仅如此,朱元璋还宣布将南榜中中举的全部52位南方考生,“俱不刻《登科录》”,也就是说,他还宣布,南榜的考试成绩,无效。
在朱元璋的刻意安排和亲自阅卷提拔下,在当年六月的北榜中,在三月的南榜殿试中落榜的山东人韩克忠,最终被录为状元;另外一位山东人王恕被录为榜眼;山西人焦胜则被录为探花。
此外,还有58位北方考生被录取为进士。
在南榜事件之后,集体鼓噪的北方考生们,最终踏着两位状元陈䢿和张信的人头和血泊,在帝国政治中走上了金銮殿,高中进士。
4尽管两位状元被*,南榜进士被撤销功名,但南北榜案的遗波,并未消失。
南北榜案之后,根据有心人统计,在整个朱元璋执政的洪武时期,包括南北榜在内,共录取各科进士共867人,其中南方籍620人,占总数达71%。
尽管朱元璋开始有意矫正这种南北方科举考试全面失衡的局面,但南北榜案后的第二年,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71岁的朱元璋最终病逝。
大明帝国的南北方文化严重失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矫正,也难以矫正。
此后,在朱元璋之后的建文帝时期,共取进士106人,其中南方籍89人,占总数的83%;
到了明朝的第三位皇帝、明成祖朱棣时期,共录取进士1819人,其中南方籍1519人,也是占比83%。
面对这种南北方文化成绩全面失衡的局面,为了延续朱元璋的政治策略和改革思路,同时也是兼顾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原则,于是,到了明朝的第四位皇帝明仁宗时期,作为江西吉安泰和人的大学士杨士奇,也看到了科举考试中南北考生录取失衡的问题严重所在。
于是,杨士奇向明仁宗提出,应该在科举考试中,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分别取士,并提出应该按照“南六北四”的比例,分配科举进士的录取名额。
杨士奇指出,当时北方士子由于长期在科举考试中大规模落败,以致对读书上进和进入帝国官场意兴阑珊,“北士得进,则北方学者亦感发兴起,往年只缘北士无进用者,怠惰成风。”
对于杨士奇的建议,明仁宗也深以为然,并计划开始实施南北分卷制度,可惜,执政未满一年的明仁宗朱高炽在1425年猝死,南北分卷未能及时实施。
▲清代科举放榜图画
一直到两年后的宣德二年(1427年),明仁宗的儿子、明宣宗朱瞻基最终将南北分卷制度付诸实施,并按照“南六北四”的比例录取进士,以实现科举考试的区域均衡,将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并举齐驱。
到了明代宗朱祁钰时期,景泰五年(1454年),明朝最终将南北卷制度,详细划分为南、北、中卷制度,其中还对南、北、中卷所属地区进行了详细划分,其中规定:
“南卷,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
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
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也”。
在这种分南、北、中区录取的制度安排下,大明帝国的科举考试公平和区域公平问题最终得到了有效的均衡,而为了防止部分考生利用规则,考试移民到北区和中区报名考试,明朝官方还规定“妄报中卷、北卷者,本部指名参退”,明确规定,如果查出属于考试移民,将明确除名处理,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南北区域的考试公平。
在南北分卷的区域公平照顾下,北方的文化教育事业也受到了极大的促进,此后,从唐朝安史之乱后,历经五代十国和两宋、元朝动荡,文化贫弱的北方,开始出现了欣欣向学的局面:
“无地不设之学,无人不纳之教。庠声序间,得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
这也使得明朝大大增强了在北方地区的人心吸引力,有力促进了明朝中央对北方和边疆地区的重新控制。
此后,明朝的科举考试分区制度改革,一直延续到了清朝,到了顺治年间(1643-1661年),满清将中卷并入南、北卷,开始实行南北卷制度;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南北卷制度最终被废除,实行了分省录取制度,而这,也是今天高考分省考试制度的由来。
而回顾历史,这场始自明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科举改革,最终以南北榜案中两位状元的人头,在残酷中婉转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历史的每一次前进,经常都滴淌着,无辜者的鲜血。
参考文献:
黄文:《明初“南北榜”论述》,绥化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
梁姗姗:《从南北榜到定额取士——明代会试取士区域矛盾的合理解决》,《贵州文史丛刊》2014年第3期
靳 润 成:《从 南 北 榜 到 南 北 卷 — 试论 明代 的科举取士制度》,《天津师院学报》1982年第3期
王元林 梁姗姗:《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博弈——洪武丁丑会试南北榜案重新解读》,《求索》201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