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所取得的所得,其纳税人是个人,非企业,所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稿酬所得不属于著作权的使用所取得的所得,如果一个作者将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者复印件在公开场所拍卖而取得的所得,就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不属于稿酬所得,那么应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来征税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别人那里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也是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乙某的一项专利权被甲某非法使用,侵害了乙某的合法权益,乙某将甲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甲某赔偿乙某30000元,此侵权赔款就是支付给乙某的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管该编剧是否是该制作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
A取得一项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B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的收入;C从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剧本使用费收入;D演员获得一场演出收入;E是出版社的专业作者,其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问以上收入哪些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解析:ABC都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很多人容易将特许权使用费和稿酬所得搞混淆,今天听了小编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详细解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