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的演唱还需要在语言情感和发声技术两方面进行发掘,以此来达到塑造出艾莎前后判若两人的人物形象的效果。接下来我将通过语气、咬字吐字和发声方式三个方面来比较伊迪那和凯西在处理《Letitgo》这个唱段时的异同。
语气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其中一项解释为“说话的口气......”。“口气”的含义之一是“说话时流露出来的感情色彩......”。因此,在歌唱时就需要演唱者根据音乐的进行导向与语言表达的理解,通过合理的语气,把作品的情感准确而完美地表达出来。
在这首歌曲中,前后部分歌词的对比就很好的体现出人物性格的前后变化。艾莎的情绪是从沉寂压抑转为回归自我的释然与坦然,把演唱的情感一步步推向高潮。
这首歌的前半部分需要表现出艾莎对过去的抗拒和对自己拥有的魔法的恐惧,后半部分要表现出她已远离家乡,心中不再设防的轻松愉快的情绪。在演唱这种有着巨大情绪反差的作品时,我们需要在理解剧情的前提下,梳理出歌词的逻辑重音,合理运用语气,这对整首作品的意义表达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语言规律中,重音位置的不同,表述时会呈现出不同的含义和情感。例如在表达“我爱音乐”这句话时,当重音放在“我”上,是强调人物;重音放在“爱”上,是强调行为;重音放在“音乐”上,是强调承受行为的客体。在二度创作时,不仅要符合语言的逻辑规律,还要结合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和音乐的旋律走向。
结合谱例可以看到,在艾莎的唱段中,歌词内容比较含蓄,该段落由弱起开始,所以伊迪那和凯西在演唱时均为强调该乐句的第一个词“The”,而是利用唇部肌肉的控制,快速过渡到“snow”上。
作为全曲的开头,这两个乐句的音高都集中在中低音区,旋律跨度不大,第一个乐句的旋律走向呈现出下行的趋势,前两个乐句的进行较为平稳。平稳的旋律进行是为了增强叙述时的语气感,伊迪那和凯西在演唱这两个乐句时皆采用了“念白”(Speech)的唱法,将语言的逻辑重音与每个小节的强拍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