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中,“灵与肉”更像一种视觉的奇观!托马斯放浪、萨比娜不羁、特蕾莎忠贞,观众迷失在令人目眩神迷的情色戏里,反而暂时抛却了人物本身承载的“灵与肉”、“轻与重”的思考。菲利普·考夫曼确实把情欲拍得很美,但是太美了,也只剩下美!昆德拉的小说鄙弃一切的媚俗,而影片中的情欲镜头倒成了最坦诚、直白的“媚俗”。
导演菲利普·考夫曼
三、 要命的“媚俗”米兰·昆德拉是辩证法的大师,他热衷于剖开事物不为人知的一面,去探索其内在可能性。他写作的人物,就是昭示和揭露表象之下隐藏的内容。在他看来,遵从固有的认知,就是一种媚俗,而媚俗是绝对不能忍受的。
什么是媚俗呢?
举个例子:一群孩子在草地上奔跑嬉戏,看到这个场景,如果你说:孩子们跑得多开心啊,那没问题。但如果你说:看,这是多么幸福的画面——那,这就是一种媚俗。因为在昆德拉看来,奔跑的孩子和幸福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只不过是我们脑海中已经固定的某种煽情套路,将二者结合在一起。
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由媚俗而激起的情感必须能让最大多数人来分享。
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专制。
昆德拉认为媚俗有四种普遍的形式:
第一种,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也就是公众的目光;
第二种,渴望熟悉的目光,离开了众多熟悉的眼睛的注视就活不下去;
第三种,渴望爱人的目光
第四种,活在纯属想象的目光之下。
不幸的是,这四种“媚俗”,被改编后的《布拉格之恋》一一实现。电影改编了小说的结构,迎合的大众的需求;精美的情欲镜头,是对大众趣味似是而非的回应!托马斯从瑞士回归,被消解为迎合爱人的目光,而刻意追求原汁原味的欧洲范,是致敬想象中的权威。
这就难怪,为什么昆德拉会拒绝承认,电影是由自己的小说改编的了。
这里面还有个巧合!
小说中,沙宾娜曾经这样赞赏托马斯,她说:
我很喜欢你,因为你是媚俗的对立面。在媚俗之王国,你会是个恶魔。在任何一部美国片或者俄国片里,你只能是那种让人嫌弃的角色。
看,昆德拉本人也知道得很清楚,美国片或者俄国片本就是媚俗的存在啊!
《布拉格之恋》的评分不算低,但也远远没达到顶级佳片的水平,本来它应该有机会和《乱世佳人》这样的电影一样,成为在电影和文学的殿堂里的璀璨明珠。然而,最后它终究充满了遗憾。
也许我们得承认:
深邃不一定是最佳选择,
遗憾也是一种完整的艺术。
这种感觉就类似,我们把一朵高岭之花摘下来,装进漂亮的玻璃瓶子,摆在客厅里。媚俗吗?当然媚俗!可你不能说花不好,也不能说摘花的人不好,因为客厅确实有这个需要!
也许许多看到原著望而生畏的人,可以在这个故事中看懂托马斯和特蕾莎的故事,那些镜头里浓墨重彩的布拉格也一样让人沉醉。不看小说,电影是一部佳片,不看电影,小说高冷得也很可爱。但两者放在一起,却无法形成合力。
其实,这正是从另一个角度去解读了原著,电影的表达之轻,因为有其市场,小说的思想之重,那是人类自我认知的召唤。
轻,不一定是轻浮,
重,也未必就是厚重。
这段原著和电影的缘分,就到此,告一段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