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朝初年名臣。
于成龙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曾参加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父亲年迈而未就职,直到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十五岁时才以明经谒选吏部,授罗城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升任合州知州。后迁任黄州府同知、知府,历任武昌知府(代),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加兵部尚书、大学士。
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奉命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有《于清端政书》等遗著传世。
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康熙帝赞誉他为“天下廉吏第一”,是清代循吏的代表人物。
历史评价:
康熙曾破例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赐给于成龙,评价他为“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 。康熙帝后来还说:“两江总督居官善者,于成龙而后,惟傅腊塔。”
乾隆曾御书“清风是式”四字褒扬于成龙。
戴震:“成龙清严忠直, 勤劳治事,官吏无不敬畏, 归于廉慎。
彭绍升:“操执似海忠介,智略似王文成(王守仁)。行成于独,不言而人自化。用能保圣天子始终之恩,立百尔在官之准,永斯人没世之慕。区区发奸禁暴,岂足以见公之厓量哉。”
轶事典故:
简朴生活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二十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二十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
细心破案
一次,于成龙巡视属下州县到高邮。恰逢一大士绅家要嫁女儿,嫁妆准备得很丰厚,夜里却被盗贼穿墙进宅席卷而去。刺史没有办法破案。于成龙就命令关上所有城门,只留一个城门放行人出入,派吏目守着城门,严加搜查装载物品的车子。又出了告示,告知全城人都按户口各自回到住宅,等候第二天查检搜索,务必要找到赃物所藏的地方。于成龙又暗中嘱咐吏目说:假如有反复出入城门的人,就把这样的人捉起来。
过了中午捉住两人,除了身上穿的之外,并没有携带其它行李。于成龙说:“这是真正的盗贼。”二人不停地诡辩。于成龙命令解开他们的衣裳搜查,发现外袍内还穿着两套女子衣服,都是嫁妆箱内的衣物。原来(盗贼)害怕第二天大搜查,急于转移,但是物品多难以携带,所以秘密地穿在身上然后多次出入城门。
另外,于公担任县令时,一次到邻县去。早晨,经过城外,看见两个人用床抬着病人,盖着大被;枕上露出头发,头发上簪着一支凤钗,这人侧躺在床上。有三四个健壮的男子在床两边跟随着,时不时轮换着用手塞(掖)被子,让被子压在身底,好像怕有风吹进去。一会儿,他们在路边歇肩,然后又让两个人换着抬。
于成龙经过后,派遣随从回去问他们,他们说是妹子病得厉害,准备送回夫家去。于成龙走了二三里,又派随从回去,察看他们进了哪个村子。随从尾随他们,只见那些人到了村中一所屋舍前,两个男子把那些人迎入屋内。随从回来把所见的情况告诉于成龙。于成龙问该县县令说:“城中该不会发生了抢劫抄掠的事吧?”县令说:“没有。”当时朝廷考核官员的条例很严格,所以上上下下都忌讳说有盗贼,以致即使被盗贼劫*的,也隐瞒忍耐着不敢说出来。
于成龙回到驿馆,派家中仆役细细察访这事,果然有一富贵人家被强盗抢劫了,主人也被烧烫死了。于成龙叫那主人之子前来,向他问明情况,主人之子坚持不承认。于成龙说:“我已替你们把大盗捕获到这里了,不是为其他事。”这时公子才叩头哀哭,请求替死去的父亲报仇。于成龙就去叩门见县令,派强壮的差役在四更天出城,直奔那村中房舍,捉住了八个人,一审问都认罪了。问那病妇是什么人,强盗招供说:“那一夜我们都在妓院,所以跟妓女合谋,把抢来的金子放置床上,让那妓女抱住躺着,到窝藏的地方再瓜分罢了。”大家都对于成龙断案如神很佩服。
有人问于成龙是怎么知道案情的,于成龙说:“这很容易解释,只是人们不关心罢了。哪里会有少妇在床上躺着,而允许别人把手放进被子底下的吗?而且几个人轮换着抬着走,那样子就显得份量很重;交替用手护着,就知道被子里必定有东西。如果病妇昏迷不醒送到婆家,必然有妇女在门口迎接;只见男子出来,而且也不惊问一声,所以可以断定他们是盗贼了。”
来源:历史人物传记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