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侄子骑电动车上学,路上出了车祸,对方是一家运输公司的渣土车。经鉴定,造成了九级伤残,交警部门也出具了道交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找肇事司机,肇事司机推给了运输公司,找运输公司,运输公司推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倒是接了招,但是时而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时而对赔偿金额这个要抵扣、那个要抵扣,最终拿出赔偿很低的调解方案,并表示不同意就让朋友去起诉。作为家里唯一的文化人(朋友自述),家里人都让朋友拿主意,到底要不要请律师起诉,朋友因此很苦恼。找我商量,我就和他讲了交通肇事索赔的项目及标准,帮着确定理论赔偿金额,然后让他继续和保险公司谈,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朋友也拿到了预期的赔偿款。
打官司到底要不要请律师?真遇到要起诉的事,这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请吧,既不知道作用有多大,还要花费一笔不小开支,不请吧担心上法庭吃亏。今天,就民事纠纷说说我个人看法。
一、哪些人可以担任“律师”
所谓“请律师”,在法律上称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那么通常意义上,律师一般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所以大家说到请律师,一般专指请这类专业人员。
但是不是只有律师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显然不是!第六十一条同时明确:“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该条就明确了诸多主体可以参与民事诉讼,比如,离婚官司中,男女双方的父母就可以担任子女的诉讼代理人。选取哪种主体作为诉讼代理人,取决于当事人的决定。
二、诉讼代理人在打官司中起什么作用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同时,第六十三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通俗的说,要想成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先要得到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就是当事人和要请的人签订授权委托书,确定请对方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还要明确诉讼代理人能够代理当事人做哪些事。然后把这份授权委托书交给法院,告知法院自己请代理人了,有什么事可以找我的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决定这个代理人能力不行,达不到自己的预期,和代理人解除或变更了授权,一定要书面告知法院,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假如说已经解除了授权,结果代理人还以当事人名义继续代理活动,那么造成的后果是由当事人承担的。
那么诉讼代理人在打官司过程中有哪些权限呢?《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为什么会有这个规定,很简单,因为代理人是第三人,在没有授权之前,并不一定清楚纠纷情况,所以必须要查阅案件材料,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根据实际收集相关证据。简单的说,请了诉讼代理人,就相当于你是老板,雇了一个专业的“打工人”,让他呼哧呼哧的帮你打工,如果对这个“打工人”足够信任,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当事人甚至连出庭都不需要。
但是要注意,有一类纠纷的当事人是必须要出庭的,那就是离婚纠纷,《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为什么这么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纠纷涉及到很多人身利益,必须当事人到庭才能说清楚,比如,两个人何时恋爱这样的问题,关系到法官对于两个人感情基础的判断,代理人是肯定说不清的,所以请了代理人也并非就可以什么都不管。
三、打官司,到底要不要请律师
法律规定的是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注意,这里用的词语是“可以”而非“必须”,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请,也可以不请,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
那么,对于打官司,到底要不要请律师,我个人观点是“因人而异,因事而定”。
首先,因人而异。作为当事人,要对自己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认识。比如,你是否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你是否有正常的表述能力?能否清楚的讲述纠纷和表达诉求?。。。这些关系到在法庭上的陈述是否足以让法官查清事情的真相。试想,假如文化基础或表达能力不行,法官讲的话完全理解不了;或者反驳对方只会说“不是那样,不是那样”,自己又说不出道道来,这种情况请一个代理人可能有助于自己权利的主张。
其次,因事而定。凡事不是一成不变的,民事纠纷涉及到的内容也是千变万化的,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归结到一点,就是权衡利益。比如说涉及的纠纷关系复杂、金额较多,如果败诉产生的损失远大于律师费,那么请一个专业的律师绝对是明智的选择。但如果说,纠纷简单、涉及的金额很少,甚至没有,比如说家徒四壁的夫妻离婚、金额很小或者证据充分的借贷纠纷,打赢了官司还抵不上律师费,这个时候请律师意义不大。总之,请不请律师,还是取决于案件本身给当事人带来的价值。
最后,请不请律师还是要综合考量。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现在进入网络时代,咨询、查询等都很方便,产生了纠纷也不要怕,可以先到网上了解同类型案件的一般判决结果,多咨询咨询专业人士。现在很多法院都在大厅设置了诉讼服务指南,对参与诉讼所需要做的事情列举都很清晰,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法律援助,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总之,救济的渠道很多,遇事多考虑清楚,然后作出理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