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与承诺的区别,为什么要签订预约合同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3-10-30 04:25:17

预约合同是什么意思?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预约,是指由一个人作成的契约或约定,它具有排除这个人合法地进入另一项性质相同的合同的属性。

可以发现,预约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契约,只不过它的标的比较特殊,是一种订立契约的行为,目的是确保与相对人在将来订立特定的合同。

预约合同是指约定将来订立合同的合同,目的是确保与相对人在将来订立特定的合同。

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重大交易在订立正式合同之前,当事人都会通过签订预约合同的方式,暂时将交易的意愿固定下来。

今天,我们就与之相关的问题来展开讨论和分析:违反预约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预约合同与承诺的区别,为什么要签订预约合同(1)

预约合同需担责

孙某想要购买一套房子,和某公司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双方约定签订本协议之后应于7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在7日内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退,房源不予保留。购房认定书签订当日,孙某向该公司支付定金20000元。

随后,由于房屋面积、公摊比例以及交房时间等合同内容与之前销售人员介绍的不一致,所以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孙某要求该公司返还定金,可该公司辩称是由于孙某自身的原因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返还定金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面对这种情况,孙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定金20000元。最终,法院对孙某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通过上述我们可知,违反预约合同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预约合同与承诺的区别,为什么要签订预约合同(2)

预约合同是相对于本约合同而言的一种特殊合同,系指当事人约定将来签订合同的合同,预约签订后,当事人负有在一定期限内缔结本约之义务。

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在于订立本约合同,预约合同的标的须是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本约合同,履行预约合同的结果即为订立本约合同。

法律科普

1、法律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孙某与某公司签订了购房认定书,可以看作是双方达成买卖合意的结果。

但是该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所展示的条款与销售人员所说的并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已经构成了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孙某有权要求该公司返还定金20000元。

预约合同与承诺的区别,为什么要签订预约合同(3)

当事人约定将来签订合同的合同,预约签订后,当事人负有在一定期限内缔结本约之义务。预约合同是单独发生法律效力的独立合同,违反预约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

2、预约合同认定要谨慎

预约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洽谈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与约定,签订于本约成立之前。

在现实生活当中,司法实践判断当事人双方之间是预约合同关系还是本约合同关系,不能仅根据协议名称或者单凭一份协议予以简单认定。

而应当综合审查协议的内容以及当事人后续为签订新合同进行的磋商乃至履行行为等客观事实,从中分析与探寻当事人是否有在将来另行签订新合同的意思表示,并据此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作出准确界定。

也就是说,预约合同的情况不能够一概而论,应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分析,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法有效的预约合同,对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磋商,以促成本约合同的订立。

预约合同

1、预约合同的构成要件

预约合同的构成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交易主体的特定化,即预约合同所约束的实际权利义务主体必须是将来订立本约的双方当事人。

预约合同与承诺的区别,为什么要签订预约合同(4)

第二,标的物特定化,即双方在预约合同中将待交易的标的物予以明确,使之由种类物转化为特定物,并进而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第三,具备合同成立的要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具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及价款等合同必要内容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便告成立。

第四,预约合同中必须包含承诺订立本约的合意,主要指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表示将在一定期限内订立商品房买卖正式合同,这是预约合同成立的关键条件。

只有预约合同合法有效,才具备法律效力,受道法律的保护。

2、违约要担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违反预约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以及继续履行等。

预约合同与承诺的区别,为什么要签订预约合同(5)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违约责任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合同中若是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在现实生活当中,预约合同可以帮助人们解决实际问题,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一定要小心谨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参考文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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