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给马洛的解雇信上写着“可以再次入职”,但当她的家人找到该店经理,希望她重回岗位时,却被拒绝了。
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收到了事情的报告,对沃尔玛进行了残疾歧视诉讼。
陪审团在四天的审判后,进行了三个小时的审议,发现沃尔玛未能为残疾雇员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而且这并不会给公司带来困难。
陪审团还发现,沃尔玛拒绝再次雇佣马洛的原因,其实很“露骨”——她是残疾人。
委员会的律师格雷戈里 (Gregory Gochanour) 说:“陪审团已经承认沃尔玛的过失了,并感到气愤。由于沃尔玛固执,缺乏灵活性,马洛失去了工作,这是非法的。”
委员会芝加哥地区的主任朱丽安 (Julianne Bowman) 在声明中说:“无论多大的雇主,在考虑员工的合理便利请求时,都有义务根据法律来评估残疾员工的个人情况。”
“马洛的要求很简单,但如果被拒绝,却会深深地改变她的生活。”
在一份法庭文件中,唐氏综合征诊所的主任大卫博士(Dr. David Smith)说,唐氏综合症患者需要有规律的生活,他们没有正常人适应变化的认知能力,所以变化带来的压力很大。
他还表示,如果雇主愿意去了解唐氏综合征患者,建立起一种稳定的工作模式,他们会成为非常优秀的员工。
法官判决,根据《残疾人保护法案》,沃尔玛支付马洛15万美元的情感 & 精神伤害费,外加 1.25 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但是,律师提出,根据联邦法律,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金额不能超过30万美元。
EEOC表示,这个额度限制并不适用于欠薪、预付款、诉讼费用或利息。
事后,沃尔玛发言人兰迪(Randy Hargrove)给数千媒体发电子邮件,表示判决是不合理的,公司正在考虑可能的维权手段。
“我们每年有数千名新员工,不容忍任何形式的歧视,而且经常调整员工时间以满足顾客的需求。
虽然马洛女士的时间表有所调整,但仍在她亲口说的有空的范围内。”
“我们对这个问题很敏感,相信能和马洛女士达成和解,但EEOC的要求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