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规定,2023年山东教师职称评审新规

首页 > 职场 > 作者:YD1662023-10-28 23:15:50

记者 李明强

7日,临沂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均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提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须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中职、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再收取申报人员各类证书及证件,由各县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材料审核与资格审查。

其中,材料呈报时间安排为:

山东省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规定,2023年山东教师职称评审新规(1)

通知要求,各县区(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县区(单位)教师职称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实行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职称举报电话“校校公示”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知同时公布了各县区教体局和人社局咨询及举报电话:

山东省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规定,2023年山东教师职称评审新规(2)

据了解,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的通知》(临人社字〔2021〕68 号)规定,“向九县三区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职称评审综合管理,教育部门主要负责职称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两部门按照分工做好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公示、备案、公布、发放职称电子证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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