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当时莫言是没想到的,更万万没想到他即将和余华做室友。
1988年,当《红高粱》在德国柏林电影节上获得最高奖项“金熊奖”,中国从南到北都响起了“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的豪放歌声时,人们心底长期压抑的东西也在悄然释放。
图 |《红高粱》电影截图 ©
彼时,北京师范大学和鲁迅文学院联合向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申请报告,其中写到“中国文学走向世界,没有一支有相当素养的作家队伍,几乎是空谈”。于是,这年夏天,两院合办的作家研究生班开始招生。
莫言听到了消息,觉得挺好,想着去学点英语,学点理论,争当一个学者型的作家,就踊跃报名了。
同时期进修的还有余华、史铁生、洪峰、刘震云、迟子建、严歌苓、毕淑敏、王宏甲、刘毅然、海男等人,后来大多数都成为了当代文坛的有名作家。
其中,莫言和余华被分到同一间宿舍410,住了整整两年,成了人们口中的“上下铺兄弟”。两人结成了写作搭子,每天下了课,回宿舍各占一张桌子,埋头苦写。当时莫言在写《酒国》,余华在写《在细雨中呼喊》,后者是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写到兴头上,全宿舍只有他俩笔尖在纸上摩擦的沙沙响,以及彼此的呼吸声。写累了,两人搁椅背那一靠,有时转头对视一眼,不过,这一看两人的思路都得断,什么灵感都没有了。莫言只好拿个挂历挡在两人中间,以防“前功尽弃”。
▲ 余华与莫言
这对搭子不仅在写作的脚步上基本一致,就连接人待物亦有几分相似。
两人用同一管牙膏。有一天,余华起来刷牙,发现牙膏没了,就扔门口垃圾桶了。结果等莫言起床时,看到牙膏不见了,大喊“余华,是不是你把牙膏扔了”,然后跑出去垃圾桶又把牙膏壳捡回来,用刀子划开,硬是沾了点牙膏,这才把牙给刷了。
两人致力于互怼。余华“揭发”莫言,写东西就是不爱去教室写,以至于在宿舍每次写到激动时,都爱抖腿,地板叭叭响,害得另一个室友写不下去。本来那个室友以为自己也是个大作家的。莫言则这样描写自己的室友余华:
“1987年,有一位古怪而残酷的青年小说家以他的几部血腥的作品,震动了文坛。此人姓余名华,浙江海盐人。后来,我有幸与他同居一室,进行着同学的岁月,逐渐对这个‘诡异的灵魂’有所了解。坦率地说,这是个令人‘不愉快’的家伙。他不会顺人情说好话,尤其不会崇拜‘名流’。据说他曾当过五年牙医,我不敢想象病人在这个狂生的铁钳下将遭受什么样的酷刑。”
两人都很有些幽默细胞。从鲁迅文学院毕业时,一个说自己天天打球,学会了下围棋;一个说自己夜里熬夜白天睡懒觉,影响了学英语,以及学理论。
两人还是史铁生的至交“损友”,让史铁生咬咬牙在书中写道:“二十一岁末尾,双腿彻底背叛了我,我没死,全靠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