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而乘法分配律是(a b)c=a×c b×c,可见运用乘法分配律简便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乘加乘(乘减乘)的情况下,并且有相同因数,二是相乘时的结果容易口算(或者相加的结果容易口算,如78 22=100)。
例1:(25 125)×4
例2:45×55 45×45
例1分析:是加乘,有相同因数4。
例2分析:是乘加乘,有相同因数45,并且55 45=100。
三、运用了乘法分配律,计算过程却不一定简便
在教学中,老师应该有意识地选择以下两种情况:
1.引导学生观察两个算式:计算结果相等,就可以用等号连接两个式子。通过练习、观察,感知乘法分配律的特征,初步形成乘法分配律应用的可逆性的表象。
2.再引导要求学生用乘法分配律做一做以下两个算式:观察计算方法相同, 但是第一道题计算简便,第二道题计算并不简便!
通过这些练习对比,让学生明白,乘法分配律不是简便计算,是两个相等算式之间的结构特征,只有当数据比较特殊时,可以运用乘法分配律来改变计算顺序,使原先的计算变得简便。这种科学的辩证思想的建立,对学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地选择合理的方法计算是十分有利的。其次,运用乘法分配律,可以用两种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增加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数学教学,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计算习惯,培养应用意识。如果每一个运算定律,都是学生通过自主探索研究得出来的,学生头脑中就会留下较深的印象,也不需要老师过多地强调什么样的题目要简便计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