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清代乾嘉考据学家王鸣盛的考史著作《十七史商榷》虽以考史为主,但其中也穿插一些史论内容。
或先考证史实,然后对其议论;或直接议论历史人物和评论历史事迹;或以述代论,因此构成了《十七史商榷》“史”、“论”兼俱的特色。
其中,评骘各家书法义例和品评历史人物是其重点。本文拟对王鸣盛品评历史人物的特点作一论述,以求教于方家。
一、注重道德品评,褒贬鲜明王鸣盛指出:“若无史书,小人更何所惮哉?有史在,恶人多福者,其恶千载炳然不灭矣。”强调了史学所具有的见证善恶、彰善贬恶的“明体致用”的功能。
王鸣盛在考证史事、评论人物时,特别注意彰忠贞、贬失节、斥逆谋,以明人伦、正风俗,人物品评折射出王鸣盛在道德上的价值取向。
(一)抵斥“无德小人”
在王鸣盛眼中属于“无德小人”的有这样几类:不讲信义、倾危之人;得意忘形、无德之人;作秀、虚伪之人;善阿谀、无气节之人;嗜*、残忍之人等。
对这等人,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皆为他们贴上“无德小人”的标签,并在评论时作出具体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