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创新成果。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进行科学概括并写入党章。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载入党章,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
进入21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实行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我国各项建设都取得了重大成就,大踏步赶上了世界发展步伐。但是我国发展面对的外部挑战也空前巨大,内部的各种问题也亟待解决。国际上,形势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仍将长期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据优势的压力。国内看,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业已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很不平衡的。我国发展仍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型性肺炎(简称“非典”)疫病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冲击。
“非典”的发生和蔓延,使党和政府开始思考我国的发展是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更好发展?党中央正确判断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强调要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2003年4月,胡锦涛同志对广东考察时提出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同年8月底9月初,胡锦涛同志在江西考察时明确使用“科学发展观”概念,提出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完整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明确提出“以人为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指导方针和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从而将新的发展思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执政理念和要求内在地联系在一起,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至此,科学发展观作为一个重大战略思想已经初步形成。
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基本要求和指导意义作了全面阐述。他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党的十八大将其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载人党章,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
来源 | 百年党史关键词
编辑|王慧播音|呼妍旭
审核|杜程政 王 平
监制|李红梅 薛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