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的字形发展)
甲骨文的“鬥”,像两个披头散发的两个人徒手相搏的形象,简化后省去了长头发。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卜辞诸字皆象二人相搏,无兵杖也。许君殆误人形为兵杖与?自字形观之,徒手相搏谓之鬥矣。”也就是说,没有所谓的兵杖,只是徒手相搏,叫“鬥”。
(徒手相搏)
“鬥”字在向小篆演变过程中发生了讹变,二人相搏的手都与身体分开了。因此,许慎解说的字义没问题,但字形分析不对。到现代汉语中,简化字“斗”,更是借用了“升斗”的斗的字形。在写“斗”的繁体字时,要注意,“升斗”的“斗”,不能繁写为“鬥”。相比“斗”与“鬥”,如果表示“斗争”的意义,“鬥”要比“斗”直观了得多,简化字与繁体字相比,各有优势。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当云争也。”《孙子·虚实》:“敌虽众可使无斗,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计。”田汉《白蛇传》第十三场:“她怎经得起这一场恶斗。”
(古代的战斗)
本义之外,斗还有其他用法:
(1)比赛,争胜。比如:斗智斗勇。唐秦韬玉《贫女》:“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沙家浜《智斗》指的就是阿庆嫂与刁德一智力的争胜。
(京剧《沙家浜·智斗》
(2)揭露;批判。比如:批斗;斗恶霸。鲁迅《而已集·答有恒先生》:“我再斗下去,也许会‘身心交病’。”
(3)用同“逗”。引逗,招引。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四回:“紫芝走来,两手撮了一捆箭,朝壶一投道:‘我是乱劈柴。’斗的众人好笑。”
“鬥”的小篆写法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