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艾青·听见潮”
全民诵读艾青经典诗篇活动征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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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诗歌学会、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宣传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金华分社
02
征集对象
全网诗歌朗诵爱好者,包括诗歌协会会员、诗歌爱好者、朗诵爱好者、外国友人、中小学生等,区域范围不限。
03
作品要求
1.以个人朗诵为主,也可以集体朗诵,由朗读者自行录制音频(手机或录音棚录制不限,需为MP3格式),发送到专用电子邮箱(zhejnew@163.com ),并在邮件内附上朗诵的文案,个人照片、简介,注明联系人、地址、电话。
2.朗诵主体内容选自艾青诗歌,同时需包含自我介绍、朗诵诗歌名称。格式参考:我是来自XXX的XXX,今天为大家朗诵艾青的诗歌《XXX》。
3.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4.作品可通过音乐辅助手段融合展现朗诵内容。
5.口齿清楚、表达流利、朗读技巧娴熟、感情真挚饱满、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6.征集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31日
04
作品评选
活动主办方将邀请相关评委从征集的作品中评选出30首优秀作品。综合评选出金话筒奖5名,银话筒奖10名,优秀奖15名,发放奖状和奖品。
05
作品展播
在潮新闻客户端开设“听见艾青•听见潮”专题,对优秀作品进行展播,同步在中国作家网、中国诗歌学会官网、“金彩云”、“掌上金东”客户端等进行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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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需为个人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录用和获奖资格。
2.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投稿作品应未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相关电子(包括无线)、出版、影视等版权,已发表、已出版的作品,不得参加。主办方不承担投稿者因名誉权、著作权等(包括但不限于)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
3.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集结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4.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凡参与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次活动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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