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速公路通行状态。(图片来自网络)
四、其他文献资料信息
以下是根据其他考察、调研或文献资料获得的相关信息:
1.德国是世界上最早修建高速公路的国家。在1913年建设一条约19公里的高速试验道路;1932年,德国修建了世界上第一条高速公路——波恩至科隆高速公路;到1942年,德国就已经建成3900公里的高速公路,连接了各大城市。
2.目前(截止2017年),德国公路总里程约为6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约为1.28万公里。其中,约有2/3的高速公路不限速。对不限速的路段,建议最高速度为130千米/小时。当超过建议速度时,驾驶员如果涉及交通事故,就须承担共同责任。
3.德国《高速公路——建议限速法规》的第1节明确:重量小于3.5吨的(客运)小轿车和小型货车,即便在通行条件(如视线条件、路面条件、交通状况等)良好的情况下,建议最高速度均为130公里/小时。同时,其他车型(9座以上的客车、卡车、包括军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均有限速要求。
4.德国是欧盟内唯一高速公路没有完全限速的国家,但高速公路限速一直是德国社会、生活中一个引起巨大争议的问题,不同党派对限速持有鲜明的、不同态度。
5.因解决能源短缺问题,德国现在和过去都讨论(并实施过)对高速公路的限速措施。根据德国联邦环境署的数据,如果德国将高速公路限速到100公里/小时,每年将节约21亿升汽油;若限速到120公里/小时,可节约10亿升汽油;若限速到130公里/小时,可节约6亿升汽油。
▲德国高速公路限速情况分布示意图。(引自《德国高速公路限速报告(2015版)》)
五、关于德国高速公路限速的几个结论
德国作为世界上高速公路发展最早、管理相对最成熟的国家,高速公路设计与建设的实践经验一直是国内相关行业和专业领域学习、借鉴的对象,当然也包括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方面。综合本次讲座内容和其他相关调研、文献资料,可以总结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1.德国并非所有高速公路路段不限速。德国高速公路“不限速”的路段约占总里程数的60%,设置有固定限速的路段约占40%。
2.因为法律规定不同,德国高速公路“限速”与“不限速”的概念与其他国家(包括我国)有所不同。
世界上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高速公路设置有明确的最高限速,禁止“超速”通行。“超速”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超速”行为被直接认定为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根据德国法律和实际通行管理等情况,德国高速公路的“不限速”路段实际上均设置有“推荐限速”(法律已经载明)。车辆在这些路段上“超速”、“飙车”虽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却同样要承担“超速”对应的法律责任。
3.德国黑森州开展“高速公路限速试点项目”研究表明:与“不限速”比较,高速公路限速120~130公里/小时,涉及人身伤亡的严重交通事故大幅度减少,其中:死亡事故减少约60%,重伤事故减少约40%以上。
六、个人感想
世界各国道路设计的基本原理、方法、工况相同,高速公路的通行条件取决于技术指标,而技术指标与设计速度相匹配......因此,在按照120~130公里/小时速度设计的弯道上,以200公里/小时甚至更高的速度行驶,必然存在视距、超高、侧向安全距离不足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必然难以保证车辆行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可令人不解的是,在明知超速不能保证自身安全,也必然危害其他车辆安全的前提下,德国交通法规和公路规范竟然坚持部分高速公路“不限速”!如果“建议最高速度”(130公里/小时)才是保证车辆通行安全的最高速度,为什么法律、规范允许驾驶员超过它?既然超速合法,为什么却又要追究超速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笔者注:
1.以上内容主要根据“同路人:德国高速公路设计与管理”专题讲座笔记整理,文中图片资料主要来自讲座材料。
2.感谢德国Roland Weber教授和Klaus Habermehl教授的精彩演讲!感谢同济大学李克平、王雪松教授等的组织、翻译!
3.“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分享上述讲座笔记内容仅希望对我国高速公路限速管理及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4.以上内容难免有错误,或不准确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德国高速公路限速报告(2015版)》;
2.《应对能源危机,德国高速公路将限速100公里/小时?》;
3.《德国高速究竟限速吗?》;
4.《德国公路工程标准制定与应用管理研究》,中外公路,付宇等;
5.《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公路线形设计规范》,万国朝等;
6.《总台记者看世界|这个开车“不限速”的国家准备改主意了,原因是……》,央广网,记者余鹏。
来源:中国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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