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万女士说,今年3月初厂家从重庆派了维修人员前来检修,证实发动机的异响确实存在,可这时,处理方案并未按之前承诺的修不好就换,而是继续维修。万女士认为4S店方面出尔反尔,不同意继续修,并将情况反映到了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蓝分局。
万女士: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也当场进行了协调,当时4S店说同意更换,但是我3月15号下午到了4S店,他仍然说这个协议还要申请一下,到现在为止我中途催了他不下10次,没有任何结果。
万女士再次投诉,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介入了此事的调查,并在调查后做出相关回复称:江西燕兴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认为他们不是销售方,没有三包义务,而因投诉人车辆已过更换发动机质保期,无法更换。对此,万女士不认可。
万女士:如果像他说的没有三包的义务,那请问他9月1号为什么接我的车,而且进行拆解维修,没维修好后续又不处理了。
4S店:曾答应更换发动机 消费者却“临时加码”
情况是不是像万女士说的这样呢?为了核实她所说的情况,记者随后找到了这家长安欧尚江西燕兴4S店。
5月26号,记者找到位于南昌县迎宾大道458号的长安欧尚江西燕兴店,售后经理赵亮表示,去年9月初,万女士将车送来只是做初步检查,由于他们不是销售方,不承担首要三包责任,但一直在为万女士向厂家做相关申请。直到今年1月收到厂家回复,接车后正式拆解检修,此时已经超过三年保修期,而万女士的车也达不到更换发动机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