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 平方米,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 平方米。
陕西:城郊每户不超过133平方米;川地、原地不超过200平方米;山地、丘陵地区不超过267平方米。
河北:农用地不超过200平方米;建设用地和空地不超过233平方米。
山东:城郊及乡镇所在地不超过166平方米;平原地区不超过200平方米。
江苏:城郊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不超过135平方米;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
浙江:人口大户每户使用耕地建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不超过140平方米。人口大户、中户、小户划分标准,由各县确定。
吉林:农业户口宅基地面积每户不超过230平方米;市区辖乡镇的规划区、工业区农户住宅用地270平方米。
加上院子,宅基地面积超标,如何处理?
综合以上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知,大多数地方都要求农村宅基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这个面积如果算上院子的话,并不算大。大家都知道,农民自己建的房子,不像城里买的商品房那么小,自建房人均居住面积都比较大,一般室内面积也有100多平方米。再加上院子,很多农民的宅基地都会超过规定的标准。
如果宅基地面积超标,会怎么处理呢?这点大家无需担心,并不会全部拆除的。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对面积超标的征收宅基地超占费,例如现在河南新乡、江西余江、湖南汨罗等地,都已经开始了收取宅基地超占费的试点。具体的收费标准各地不一,一般都是超占面积越大,收费标准就会越高,每平方米每年从2元到2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