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一系列关于我国各省区划格局形成的故事,例如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等等。今天,我们聊聊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属于我国东北三省之一,总人口3100多万,总计下辖了12个地级市、1个地区,合计13个地级区划。那么,黑龙江省13个地级区划的格局,到底是如何一步步形成的呢?
首先,我们聊聊黑龙江省的基本情况。黑龙江省属于我国东北地区的省份之一,地理位置非常重要,耕地非常肥沃,以黑土地而闻名。黑龙江属于我国的农业大省,粮食产量非常高。例如我国相当一部分大米和大豆,都是黑龙江省生产的。在我国的粮食大省中,河南省是夏粮产量的第一名,黑龙江省则是秋粮产量的第一名。
按照2020年七普统计的数据,黑龙江省总人口3100多万,在人口总量方面,高于相邻的内蒙古和吉林省。2021年,黑龙江省的GDP总量达到了1.48万亿。目前,黑龙江省总计有13个地级区划,包括了12个地级市和1个地区,分别是: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庆市、伊春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
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的省会城市,也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至于黑龙江省13个地级区划反而格局,先后历经了好几个阶段的变迁。不得不说,与中原各省的情况不同。我国行省制度起源于元朝,历经元明清三朝的区划变迁。截至清朝统治的中期,内陆各省的区划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东北地区的情况不同,清朝把东北地区视为自己的龙兴之地。
一直严禁中原百姓进入东北地区,因此,东北地区人口一直偏少。截至清朝道光皇帝在位时期,整个东北地区的总人口只有100多万。清朝在东北地区设立了3大辖地将军,分别是:黑龙江将军、盛京将军、吉林将军。由于缺乏行省区划和各级地方官员,清朝对东北地区的实际控制力很有限。人口太少,大量的耕地无人耕种、大量的资源无法开采,对于清朝巩固国防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