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1931年,陈赓、王根英夫妇搬家五次。地下工作另一规矩是不能告诉孩子自家门牌号码及父母真实姓名,更不能在孩子面前谈工作。1931年,中央特科*陈赓三岁孩子悄悄上街玩,见“红头阿三”(英租界印度巡捕)挎着枪,一边走近一边说:“红头阿三的枪,没有阿爸的枪好。”
巡捕便跟着孩子回家,问王根英:“你们家有枪吗?”1925年入党的王根英接答:“有,有支枪,是他阿爸在永安公司给他买的玩具枪。”几句话支走红头阿三,原来,前几天陈赓将枪藏在枕头下,让孩子看到了。
5、组织纪律大于天夫妻有可能是假的,组织纪律则是真的。即便假夫妻成了真爱人,不该知道的事坚决不问不谈。苏灵扬1938年才在延安入党,1934~37年还在党外,与周扬同床,但还不是同志。许多党内活动周扬不能告诉她。
周总理和邓大姐也是如此,总理联系的人,邓大姐不知道;邓大姐联系的人,总理也不具体知道。“我们也是这样。那时,我们住在红岩办事处楼里,房间很小,大家住在一起,每天进出走一个门,吃饭、生活都在一起,熟极了。但是,他*什么我们不问,不知道,现在,没有哪个人可以知道当时的全部情况。
再举几则“组织大于天”的实例。1925年,上海团中央负责人任弼时准备回湘阴看望阔别五年的父母,并将未婚妻陈琮英带出来。买好船票行李也搬上船,正在为即将见到父母、未婚妻激动,突接组织通知,要他赴北京开会,任弼时二话不说,马上将行李搬到另一条船,改道赴北京。
1931年1月7日六届四中全会,瞿秋白被免去政治局委员。散会后,有同志问瞿今后怎么办?瞿答:“听中央的分配。”是年6月,河北省委遭破坏,7月间中央决定瞿出任河北省委宣传部长,瞿表示:“坚决服从。”后因考虑他在平津熟人较多,不利于他和组织的安全,另派他人,才未成行。
1934年10月,红军主力西撒,通知瞿秋白留下。陈毅见他长期患病,身边又无人照料,看不过去,将自己的一匹好马送给他,劝他赶紧去追大部队。瞿谢绝了:“组织上没决定,我不能擅自前去,要服从组织决定。”
长征出发时,没人愿当婆婆妈妈的家属队长,后点到董必武(时任中央党校校长、最高法院院长),50岁的董必武一口应承,一路出色完成任务,董必武后忆及“家属队长”一职:
“叫我去做,我就去做,工作总要有人去做的嘛!我常说我是一块布,党要我做抹布,我就做抹布。”
1935年春,中华全国总工会白区执行局在上海法租界建国路一带,执行局主任夏爵一与李维汉妻女住在一起,李妻扮夏爵一“岳母”,李女则为“小姨子”,组成一个家庭,三人均靠组织经费生活,生活费、书报费、交通费加起来,每人不过十多块钱?日子仍算过得去。抗战后期,白区工作有了较成熟的经验,提炼出一些口诀。
如对学运,要求学生党员“三勤”——勤学、勤业、勤交友;对地下党员提出“三化”——-职业化、社会化、合法化;斗争策略“三有”——有理、有利、有节。
1939年夏,清华生荣高棠在川东特委,没有职业,罗清在重庆沙坪坝省女职校教英文,初中课程,九十多元薪水分一半给荣高棠,1940年8月,荣调入重庆城里工作,需要在城里找职业电力公司的张瑞芳帮他在业务科找了一份抄表员差事。荣高棠(后为部级高干)抄了一年电表。毫无怨言。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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