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跟我国古代妇女裹足的陋习有关。裹足的陋习始于隋,在宋朝广为流传,当时的人们普遍将小脚当成是美的标准,而妇女们则将裹足当成一种美德,不惜忍受剧痛裹起小脚。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则为金莲。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妇女最美的小脚。
一、女子缠足的由来
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到了清代,却禁止女子缠足,因为满族统治者认为这是一种陋俗。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民众所生女子禁缠足。以后,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却对女子缠足开禁,于是缠足又风靡全国,不仅汉族女子缠足,连不少满族妇女也纷纷学样了。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有的画是男女双方全裸交合,身体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裸露双足的,即使在性交也穿着三寸金莲鞋,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