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待岗,顾名思义,就是指员工在保持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用人单位暂时不安排工作岗位,员工等待安排的情况。待岗不属于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方式,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对富余职工实行的安置形式。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48条第2款,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